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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农业技术示范服务仍需补短板强优势

发布时间:2021-09-19 来源: 作者:佚名

  

  

  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李锋、张艳、赵功强、柯英等联名提交《关于提升农业技术示范服务效能的提案》。

  

  “农业技术示范点、示范田、示范区、示范基地等是农业技术示范服务的重要载体,要落实各项新技术,新政策就需要带着种植户干、做给种植户看,引领带动作用十分重要。”李锋说。广大种植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非常强烈,我区农业技术示范服务和农业技术示范田,在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当地农业发展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示范田选点缺乏科学性、示范技术推广没有针对性、示范田运行缺乏生命力等问题。

  针对短板问题,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建立农业技术需求数据库,保持实时补充、更新、完善;各项目在各地进行示范田选点前,有关部门根据选点申请将项目拟开展的示范技术内容在数据库中进行相关性检索和适宜性评价,提高示范田选点的科学性。建议明确示范田所处的地理位置、所有者、面积、基本概况及周边田块的相应情况等;将种植户的满意度作为示范辐射作用评价的重要指标,以市场化机制评判示范田主体技术的经济指标、运营成效,并将项目的示范效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建议建立“市场+示范田+种植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将稳定成熟的品种和技术传授给当地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等,使示范田能够很好地联结市场和种植户,充分发挥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明晰示范田设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开展技术示范推广相关活动,将示范田的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到项目绩效考核范围内,制定激励与约束制度,对在示范田运行、技术服务指导和示范辐射效应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进行奖励。

  委员们还建议,完善“专家组+示范田+农技人员+农业技术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推广联动模式,组织周边种植户到示范田观摩交流。示范田标牌、田间试验插牌内容要客观、详细、明确、具体。及时准确地把示范田工作动态、取得的成效、适用技术、市场信息传递给广大种植户。(记者 陈 敏)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09/t20210917_439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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