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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挂牌管理获答复:自治区公安厅拟提请出台“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作者:佚名

  

  

  针对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违章带人、逆向行驶、违法变道、超载搭乘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的现状,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王杨宝提交《关于对电动车自行车挂牌管理的提案》,呼吁对我区电动车自行车实行挂牌管理。近日,自治区公安厅就提案建议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2018年6月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层面开展工作,两次向各地政府、相关厅局及社会层面征求意见,积极和自治区政府法制部门沟通,拟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和加强管理,“办法”明确了登记上牌种类及范围、过渡期管理、保险、佩戴头盔等内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在强化管理服务理念,规范车辆有序停放方面,自治区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改装车、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开展联合整顿。同时,主动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行业管理,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从业人员自觉遵法守规,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力争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伤亡事故明显减少。(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110/t20211008_446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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