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 “十四五”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建设楼堂馆所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一律停止建设楼堂馆所,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

  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的楼堂馆所。严禁变相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借事业单位、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等理由新建办公楼。严禁以建设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对于尚未颁布国家建设标准的技术业务用房,一律不得在项目建设中建设任何行政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属于危房、受灾、老旧办公用房,可按程序申请维修改造。对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坚持以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不得违规改扩建,严禁超标准装修、豪华装修。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拨付资金。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改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在政府网站设置举报专栏等方式,接受单位和个人的举报,认真核查反映的问题,对查实的问题立即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楼堂馆所管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我省组织有关部门对2013年以来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健全完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记者 杨抒燕)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61988.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