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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融入的包容型城市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孙明华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会议时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市委十一届九次会议明确提出,到2035年,天津将基本建成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为现代化大都市,开放包容是必备的城市品质,这种包容包含了对世界不同文化的融合能力,当然也包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包容和融合。
城市不同类型的文化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产生强烈的冲击感,会引起心理和行为上的不适应,可能带来文化守卫心理增强及文化封闭行为的生成,使他们失去融入城市文化生活的机会。文化上的冲突影响着他们融入城市。化解不同民族间的文化冲突,需要打造城市各民族的共有文化,营造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软环境。文化融合中最大的障碍是文化异质性,与汉族相比,民族间的文化融合过程更加艰巨。因文化差异导致民族间的误会甚至冲突,大大减弱了双方的心理认同感。一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汉族流动人口相比,社会网络结构单一,受文化异质性影响更大;另一方面,民族宗教习俗教义的保持对其社会生活限制更多,人际交往圈比汉族流动人口更为封闭。单一封闭的社会支持网络使城市居民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接触较少,在客观上造成了文化的空间隔离,由此带来的偏见和刻板印象阻隔了文化的融合、重塑。一座城市的专属文化是城市发展的软实力,全体市民共同创造的文化能够唤醒和激发全体人民建设城市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是城市发展不竭的内生力。尤其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说,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流入地城市建设,在文化融合中加深理解认同,重塑城市新文化,才是真正融入城市的体现。然而,由于现实中对少数民族群体文化需求的忽视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获得感严重不足。为此建议:
一、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各民族在文化层面取得共识性身份认同创造条件,缩小文化差距,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创造活力。为少数民族人口开展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的普及工作,使他们接纳天津文化,更快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如在重点社区中设立民族学习区,开辟民族政策宣传栏,定期举办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培训班,印发天津宣传手册,让少数民族群众增强对天津的了解,增强对天津地方文化和中华文化的认同。
二、努力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融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挖掘各民族节庆活动的内涵和价值,使民俗活动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融为一体,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挖掘培育工作,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重视开发利用网络媒体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媒体节目、知识竞赛等形式,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及时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强文化自信。
三、把尊重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在重点社区开展民族文化普及工作。社区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文字、生活习俗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增进彼此的文化认同,既让城市居民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又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了解城市文化,有助于其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开办金秋民族文化艺术节、举办清真厨艺、朝鲜族料理大赛等活动,加强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交流,提倡汉族家庭和少数民族外来家庭一帮一结对互助,消除民族间隔阂,促进文化相互融合。在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少数民族民俗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宣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正面形象,评比治理优秀的示范单位和示范区,打造适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文化融入的包容型城市。

  (发言者孙明华系市政协委员,天津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yzjy/system/2021/06/02/0300036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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