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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洁:关于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 易 洁

  

  未成年人承载着国家和社会的希望,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2021年6月1日国家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等六个维度为未成年人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广西采取有力措施,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得到不断加强。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434件,生效判决案件9573件,并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向涉案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亿元。广西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工作理念,切实加大对涉案贫困人口、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力度。如2020年救助贫困对象件数及救助贫困对象分别排全国第一、第二。司法救助的实施,能够切实有效地改善司法救助申请人的现实急迫困难,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调查显示,从法律援助机构中被指派的律师可能未经专门培训,没有从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要点和特殊性出发,按办理成年人案件的方式来办理,忽略了对未成年人教育、社会调查、跟踪帮扶、后期观护等一系列挽救措施,导致未能达到很好的预防再犯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甚至会让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而事与愿违。援助的未成年人中,多数是跟随年老体弱的祖父母辈生活,或是事实孤儿,而司法救助具有“一次性救助、辅助救助”的特性,未成年人面临就医、上学等后续花费,单依靠司法救助对部分救助申请人可谓是“杯水车薪”。因此,建议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让专门援助律师来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

  

  为此,建议:

  

  一、充分认识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由于未成年人具有防范意识弱、分辨能力差、易上当受骗、心智发育不成熟也易受周围环境影响等特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该具有与办理成年人案件不同的特点。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保护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在办理中要坚持遵循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兼顾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双向保护,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加强跨部门多专业合作。对罪错未成年人,应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更加注重对其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罪错分级处遇制度来处理未成年人问题。《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可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存在现实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

  

  二、多措并举,组建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目前,检察院、法院已经率先将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统一归口办理,由专人负责。各级司法部门应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从当地登记在册的律师队伍中和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中,吸收相关具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建立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队伍。让法律援助机构在对涉未案件应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援助律师承办。如果未成年人为女性的性侵害案件,应优先指派女性律师办理。

  

  三、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

  

  未成年人问题的解决,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帮助,可能还会有心理、社会等其他方面的需求。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为他们构筑关爱“防护墙”。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的同时,根据需要引入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多元化综合力量,按具体案件情况完成社会调查、心理测评、跟踪帮扶、后期观护、不定期回访等一系列过程,综合力量联席响应、联动办理,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进行持续观察帮扶,尤其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或检察机关接到举报时,可以实现多部门多力量联席响应、联动办理,形成合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进一步升级发酵,有利于及时纠偏、预防滑向犯罪。

  

  对于具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利用援助律师的专业特色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心理咨询师的职业特点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利用社会工作者力量对其进行社会关系调适及社会支持网络的重新建立,引导其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借助于司法力量对其及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对于涉刑案件的未成年人,可以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借助律师力量担任合适成年人,利用社会工作者的力量进行社会调查和观护帮教,以及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定期考察教育,为羁押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对于未成年人的被害人,利用心理咨询师、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等服务,提升恢复学习的能力。

  

  对涉民案件的未成年人,借助社会工作者开展家事调查,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及情绪辅导,以及开展回访观护,利用援助律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包括提升亲子关系,强化家长职责等。

  

  帮助未成年人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壮乡人民在追求千人唱万人和,好日子天天都在歌里过,童声部的每个声音都是最强音。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梧州市妇联主席、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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