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执行难” 推动民事裁判工作有实效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推动民事裁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民革宁夏区委会在走访调研中了解到,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入,民事裁判案件持续攀升,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仍然突出,存在被执行人抗拒或规避执行情况严重、法院执行手段匮乏且措施不力、民事裁判执行信访不信法情况不断增加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民革宁夏区委会提出意见建议。完善立法工作,制定强制执行法,应就民事裁判强制执行进行单独立法,重点从审执分离上做出明确规定,具体要涉及执行原则、范围、管理、程序、措施、费用负担、执行机构和人员法律地位、执行机构体制建立、协助执行义务及妨碍执行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内容,让民事裁判执行工作有法可依,为有效化解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诚信原则,强化制裁性措施的适用,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实施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系统性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进行拓展,尽快形成“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惩戒格局。各地法院要依法用足用好拘留、限制出境、舆论曝光等强制措施,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行为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结合财产报告等相关制度,依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要求协助执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形成解决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的合力。
完善执行制度,推进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执行机构内部运行体制改革,将可设立执行机构的法院从原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层与中级两级法院扩大到全部四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执行机制。全面使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切实提高信息化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深入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将“点对点”信息查控进一步拓展至土地、房产、车辆管理、人口管理、保险公司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使其主要功能具备网络冻结、查封等功能。进一步修改完善财产处置规定,加快财产处置进程,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执结的问题等。
强化执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着力加强普法教育,突出普法实效,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进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信法,形成依法解决问题和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维,养成民事裁判执行信法不信访的良好习惯。要加强民事裁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执行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行水平。健全执行申诉信访的办理机制,及时纠正民事裁判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203/t20220302_515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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