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一市政协委员联合视察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肯定新探索并建言献策 青浦吴江交界元荡湖,水草丰茂换新颜
碧波荡漾的湖面仿佛盖了一层柔纱,丰茂的水草在清澈的湖水中漂来荡去,鼠尾草、美女樱等各色植被,将岸线点缀得五彩缤纷。“和以前比,这里简直像变了个地方!”5月的一天,站在元荡湖边,参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委员联合视察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科学院副院长曹阿民感慨道。
2019年11月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揭牌成立。一年半来,示范区在绿色发展方面成效如何?有哪些体制机制障碍需要突破?最近完成的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政协委员联合视察报告指出,示范区在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等方面起到了“试验田”作用,在深化区域环境联保共治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典范
谈示范区建设,离不开“水”这一关键词。横跨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的示范区拥有400多个自然湖泊,绿化覆盖率超40%,水面率达18.6%。绿色发展必须做好“水文章”成各方共识。
地处上海市青浦区与苏州市吴江区交界处的元荡湖,是典型的跨省域湖泊,总面积达12.9平方公里,岸线全长23公里。过去,由于缺乏跨域生态治理平台,元荡湖的生态环境长期处于退化状态,生活垃圾遍地、入湖河道淤积、农业面源污染,令周边百姓望而却步。
去年6月,青浦、吴江共同启动环元荡生态修复及岸线贯通工程,总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对元荡湖及其周边支流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景观重塑,除了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等多项治理措施外,还建设了景观步道、骑行车道等公共设施,在确保元荡湖周边生态安全的同时,满足居民休闲出行的需要。这是示范区内首个跨区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如今,工程已全面竣工,其收获的成效也令参加视察的三省一市政协委员连连称赞。元荡湖“水更清、岸更绿”的背后,是沪苏两地积极作为、化解跨域协调等难题。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协调下,青浦、吴江“共谋一个项目、共建一批机制、共绘一张蓝图”,形成一套成功经验。
制度方面,示范区制定了《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一河三湖”等主要水体的环境要素功能指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跟踪评估制度》等文件。“统一规划、打通政策,环境治理的标准和理念一致后,效果就显现了。”一位参与视察的委员说。
除了环境治理,协同联动对基础设施建设也产生辐射作用。在联合视察中,委员们观看元荡湖时所站立的慢行景观桥就是典型案例之一。这座投资达1.1亿元的景观桥由执委会携手青浦、吴江、三峡集团共同谋划实施,青浦、吴江分别就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进行立项,双方联合审批,委托其中一方进行统一建设。作为示范区内的第一座联合建设的跨省域景观步行桥,这里实现了交界处蓝绿慢行系统的互联互通,是示范区发展进程中重要的物理性标识。
发挥绿色产业引领作用
生态绿色是示范区最亮的底色和最大的特色,在绿色发展过程中,产业调整是重中之重。正如报告所指出的,示范区要在绿色产业市场化引领等方面率先探索突破。
“这几年,可以明显看到环湖产业调整力度很大,这对于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来说意义重大。”从2018年起,曹阿民已连续三年参加三省一市政协组成的联动民主监督,他说,过去,省际交界处的化工和纺织印染企业较多,转型后,乡村民宿、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如火如荼。他清楚记得,几年前,委员们曾前往嘉善县姚庄镇考察,发现当地轻工业较多,水质较差,最近几年开始发展观光旅游和现代农业后,由企业进行集中经营、统一规划,农村的给排水污水也得到了集中处理。
无论上海、江苏还是浙江,要实现可持续的均衡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找到适合的产业做支撑。以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的华为青浦研发中心项目为例,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导入3万至4万名科研人才,将在更大范围内对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构建起到引领作用。
“由于华为的引领作用,江苏也在大力引进电子信息产业,我们曾参观过一家在吴江做芯片的企业,离华为青浦研发中心只有几十公里的距离。”曹阿民说,这不仅有利于传统产业升级,而且上下游就近协作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物流、人员通勤等造成的碳排放污染。除了地区间的产业协同,产业间的平衡同样重要。报告指出,为构建绿色生活示范引领区,要在示范区积极推进碳试点工作,启动开展“近零碳”或“净零碳”试点研究。曹阿民解释说,不同产业的碳排放量级不同,如果某项产业过度集中,势必打破碳排放平衡。
浙江省政协委员、嘉兴市政协主席高玲慧建议,成立示范区产业联盟之类的组织,通过建立完善相应的协作机制,更好地统筹示范区的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分工。为加强资金等配套支持,报告建议,研究设立示范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多低成本、高效率的筹融资选择。
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宋青提出,示范区在打造生态绿色发展高地的过程中,应继续发力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过强化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探索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在此基础上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据悉,今年以来,在理事会统筹指导下,示范区执委会已重点安排65个重大项目,涵盖创新产业等9个方面。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在示范区迎来挂牌一周年时,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局(厅)曾会同示范区发布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环境监管执法统一等三方面56项具体工作清单。在执法统一方面,方案强化用“一把尺”实施生态环境有效监管,重点组建一支生态环境联合执法队,形成示范区执法人员异地执法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一套执法规程,统一示范区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裁量标准,建立健全案件证据互认、处罚结果互认机制。
委员们调研后发现,“三统一”制度建设方案发布实施以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率先实现了跨界执法协作互认,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监管,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受执法范围限制、证件不统一等因素影响,执法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环保监督,最大的难点在于执法标准和力度的不统一。”曹阿民说,在过去的视察中曾发现,省际边界上的污染企业,从执法较严的一方转移到执法较松的另一方,最终还是留在边界上。
为此,报告建议,示范区执委会加大对上衔接协调,建立健全示范区执法人员异地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跨界执法证件统一(或同等有效)、采样互认、证据同效、执法信息共享,统一示范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断完善示范区生态环境治理“三统一”制度体系。
委员们认为,执法监督是外在,从根源上说,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才能避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局面,在这方面,加大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实践被视为可行的路径之一。在视察过程中,曾有一位地方领导对委员们说,为了保护某地水源,另一地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希望能同步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报告建议,建立太浦河流域上下游及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探索设立示范区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以补助的形式支持引导太湖流域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并制定太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确保优先支持对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显著效益的森林、湿地、耕地等相关生态项目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shszx.gov.cn/node2/node5368/node5474/u1ai108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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