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朝霞:生活污水安全处理后可回归农田
记者张原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极度短缺的国家。城乡生活污水是水量稳定、供给可靠的一种潜在水资源,加大城乡生活污水的无害化处置,达到农田灌溉用水要求后,安全回用于农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农业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对于加大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刘朝霞一段时间以来十分关注污水处理工作,她为此进行了深入调研。
“污灌危害日益严重。”刘朝霞在调研中发现,许多农民为了农业生产简便和节约成本纷纷取用未经过任何处理的城乡污水、咸水、半咸水进行农田灌溉,有些地区甚至用工业污水进行直接灌溉。土壤板结、土壤的功能结构失调,土壤环境恶化、重金属及有毒物质在土壤中积累,作物发育、生长不良,产量降低,严重时还会造成农产品污染进而损害人体健康。
为此,刘朝霞呼吁: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再生安全回用农业迫在眉睫!
刘朝霞指出,城乡生活污水再生处理后作为农业用水,属于水资源中的非常规水源,也称为资源的二次利用或循环利用。我国在这方面研究起步比较晚,应与国外加强技术交流,引进先进经验,加强基础研究,完善安全利用的技术和标准体系。
“我国城乡生活污水具有农业回用价值。”刘朝霞告诉记者,我国农村人口约7亿人,农村生活污水的日常升量高达300多万吨,且农村生活污水的成分相对单一,污染物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可生化性好,有毒有害物质少,处理工艺简单,且富含大量氮磷等营养元素。因此,大量的城乡生活污水一旦经适度处理,尽量保留氮磷等营养元素,达到农田安全回用标准回用后,不但弥补了农用灌溉用水的不足,同时推动氮磷循环利用,减少化肥投入,可实现生活污水可“变废为宝”。
在刘朝霞看来,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把污水资源化纳入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没有统一牵头的主管部门和机构,缺乏系统规划,使得城乡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进展缓慢、效率低下,再生水回用农业的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因此,应开展系统规划,统筹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网和农田灌溉管网。
刘朝霞建议,建立健全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再生回用农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约束和限制农区的污水灌溉。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wylz/system/2022/03/28/030006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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