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社情民意 > 正文

支持储能设施建设及商业化运行

发布时间:2022-04-09 来源: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反映,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国新能源将迎来爆发式发展,储能是解决新能源间歇性、不稳定性问题,增强能源供应安全性、灵活性的重要手段。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宁夏提出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据了解,我区已备案或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总规模超过456万千瓦,但由于现阶段储能建设成本较高、储能调峰服务补偿电价较低、价格疏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企业积极性普遍不高,此项工作进展缓慢。

  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建议,出台新能源企业配建储能设施约束性政策。约束激励相关企业落实配套储能容量、时长及建设时限等相关要求,确保增量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同步建成、存量项目2022年底前投运、试点项目尽快投产。

  研究建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和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鼓励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同时,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如:为解决电网安全问题配置的储能)纳入输配电价核价范围,比照电网输配电资产,按照成本加收益原则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203/t20220330_52677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