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金点子” 发展“金钥匙” ——省政协十二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大会发言集萃(下)
■记者李芳蔡林燊实习记者李军蓓钟颖·文王德华·图
省政协常委、云南锦康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莹:
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随着我省法治环境持续改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公平参加市场竞争的机会有所增加,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特别是与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及广大市场主体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目前,我省营商环境在全国处于偏下水平,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工作效能低下;对民营企业政治上认同度高,但具体经济行为上支持度低;一些地方政府或省属国有企业在与民营企业合作上存在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的情况;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未得到根本性好转;“新官不理旧账”,政策延续性差的情况时有发生。民营企业生存发展仍面临困难。
建议坚持效能导向,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采取“限期办结制”,抓好政策落实,制定一企一策,像精准扶贫一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加快解决民营企业生存面临的困难。各级政府要提升招商引资项目透明度,把项目情况、资源要素、优惠条件等一次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导向,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上更加公开公正,召开省级层面的“化解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推进会”,将问题现场交由有关部门解决。
此外,各级政府要提升招商引资项目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帮扶导向,适当放宽融资限制,进一步出台支持性政策,适当延长企业还贷期并降低还款利息,推动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坚持责任导向,地方政府出台产业政策和优惠条件,一旦公布公开,就应当带头履约,从机制上鼓励“新官理旧账”,保持政策连贯性和责任持续性。
省政协常委、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维镖:
打造营商法治环境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在调研中发现,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权益、推进市场公平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此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涵,采取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做到政策上支持、服务上优化、工作上到位,激发企业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提高政策知晓度,相关部门应全方位宣传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并向企业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让企业最大限度熟悉政策、知晓政策、用活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实;三是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杜绝行政垄断行为,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坚决保护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五是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申诉权益,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让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省政协常委、台盟云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李志强:
善用负面清单制度 提升招商引资成效
当前,国家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已三年多,国家也在2020年、2021年两次出台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而我省在打造好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中还缺乏“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的力度。主要表现在:相关实施单位还是习惯于正面清单思维工作方式,没有真正转变到负面清单“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宗旨上来明晰政府权力的边界。在新版负面清单缩减和金融开放方面,外商在云南投资时货币互换依然存在障碍,影响了跨境贸易的通顺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在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行方面,云南利用外资仍处于弱势,引资质量和效率低下,缺乏高效招商引资办法。
建议政府部门迅速转变服务观念,活用善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准解读执行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点,加强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出台兼具简洁性、确定性和稳定性特点的“云南版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主动对接融入RCEP,为国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先行先试;用活新版负面清单,不再设置限制外商投资金融业的制度,在金融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探索试验建设由自贸区到辐射全省的跨境结算平台,提高人民币兑换的便利度,为外商跨境贸易业务提供保障;以落实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契机,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专门招商“小分队”要瞄准相应的外资企业需求,带着政策、带着项目上门寻求合作机会,充分利用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利好,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破除各种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在涉台招商中大胆试用,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云南省委会副主委、省科技厅副厅长宋光兴:
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善工作,大抓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培育,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但也还存在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区域合作层次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足、信息孤岛制约工作效能提升、对标世界营商环境标准还有差距的问题。
建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加快推进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和数据联通归集共享,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切实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加强省内外区域经济发展协调,优化省、州(市)经济布局,在产业布局和延伸、项目合作和建设、园区规划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对各州(市)的指导,统筹项目规划、要素保障,努力构建区域互惠互促的“一盘棋”发展格局,促进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健康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放管结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倾听企业困难和实际需要,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要素成本,专项整治中介服务收费,让企业轻装上阵;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推动各项工作效能提升,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全省营商环境,助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省政协常委、农工党云南省委会副主委陈纪军:
完善环评“总量核定”制度 强化办理时限责任落实
近年来,国家有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环评“放管服”改革就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努力下,云南省环评“放管服”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活力,加快了项目“落地”,优化了营商环境。
但营商环境和现状,离市场主体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尤其体现在环评“总量核定”阶段(总量核定是通过排污监测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审查,准确确定或核定该单位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占用时间较长,耗费精力较大,延长了整个环评办理时间,导致一些企业投资建设计划整体往后推迟,承受较大的融资还款压力。“总量核定”办理速度慢、时间长,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总量核定”环节较多,需多部门办理或流转,有的项目甚至需两级核定;另一方面是没有强制性的办理时限要求和相关监督、考核。
建议将“总量核定”纳入环评“放管服”改革框架内,全面打造环评审批和总量核定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将“总量核定”纳入“环评报告受理”工作环节和环评审批时限,并单列其阶段办理时限。形成内部流转协办和督办机制,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将“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延伸到“总量核定”环节。
利用“互联网+”新模式,深化落实环评“不见面”审批,将环评文本、总量核定表等材料邮寄或以电子版方式发至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过内部流转,将“总量核定”办理成果汇总至审批服务中心,待审批结束后,最终将全部审批结果一次性以扫描件或邮寄方式全部反馈给企业,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省政协常委、民建云南省委会副主委罗美娟: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和最具成长性的经济主体,也是最脆弱的市场主体。2021年6月以来,我国中小企业PMI已持续10个月跌落至50%以下,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今年以来的疫情更让中小微企业难上加难。云南中小微企业的困境与全国的中小微企业差不多,旅游、餐饮业等行业的生存压力更大。
为发挥资本的作用,利用金融体系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云南省近期已出台了以“十项行动”为代表的相应政策。但云南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更深层次的问题,部分企业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同时,金融机构也存在着资金难贷出的问题,既需要在加大金融支持上下功夫,也需要在培育市场主体上下功夫。
建议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现有地方金融机构扩大规模、资产重组,提升地方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和对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云南地方金融机构骨干金融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发展壮大,通过优化金融环境、优化金融生态,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和绿色金融服务,加强对绿色低碳金融创新的正向激励,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低碳金融业务,打造绿色金融项目库,建立金融机构与绿色项目的常态化对接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在扩大信用贷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针对疫情对我省中小微企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在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政策给予企业帮助外,还要对困难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可尝试给予企业政策性贷款,或利用财政资金给予企业利息补贴等实实在在的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省政协常委、民革云南省委会副主委万立:
打造公平市场环境 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能够切实体会到民营企业的困难,如何采取措施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帮助更多企业渡过难关,是重中之重的问题。
疫情及疫情次生灾害对经济造成一定影响,社会资源错配导致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空间被挤占,受困于政府财政资金短缺、新官不理旧账等多重因素,是民营企业目前主要面临的困境和困难。
推行“竞争中性”原则,打造公平市场环境。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完善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禁止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在去产能、去杠杆方面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不能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对民营企业断贷抽贷。
适当逆周期放宽对地方政府发债规模的限制,减少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的依赖,也可降低融资平台对银行体系资金的占用。
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避免空头承诺,树立诚信政府形象;狠抓落实,安排专项资金清理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欠款。各级人民法院应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落实到位,废除按照所有制类型区分市场主体和对民营企业不平等保护的司法裁判规则。特别是在企业起诉要求地方政府归还欠款的案件中,要依法办案、公平裁判,针对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采取与企业同等的执行措施,以公正的司法环境促进营商环境改善。
省政协常委、昆明市政协主席杨皕:
抓好服务保障关键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调研显示,尽管“高创园”极具人才引进优势,也依然存在人才“引进难、留不住”难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部分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走样和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情况;与先进地区比较,服务对象反映,我们的主动服务意识还有差距;一些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太大;人才政策多、乱、杂,未形成闭环,需要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建议抓住服务保障这个关键因素,让人才来得了、留得住。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和“感情留人”,为各类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帮助企业和人才解决难题。打破人才评价的“四唯”模式,顶尖人才给予顶尖待遇,为各类人才提供尽展其才的舞台,推动全省人才重大管理改革举措和创新政策优先在昆明开展试点。设立昆明国际化人才奖励计划,纳入省级重大人才奖励专项。支持昆明创建集科研、教学、培训、交流于一体的国家级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加快集聚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将昆明市“春城计划”引进专项高层次人才纳入“兴滇人才”服务范围。
加速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对现行人才政策进行梳理汇总,重点覆盖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和事业人才等引进培养人才政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吸引使用优秀人才。积极打造一批周边问题研究特色基地,培养引进一批周边问题研究专家。推动落实具有云南特点、区域竞争力和闭环衔接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创新研究和查缺补漏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以省级平台为主体,逐步实现全省人才信息一张网、一个库。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cwhy/26476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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