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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获答复:拓宽公示渠道做好价费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5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杨有贤提交《关于建立收费查询公示系统的提案》。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近年来,全区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明码标价政策宣传、监管工作,主动通过网络平台公布政府制定的价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全区各类经营主体采取不同方式落实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工作。目前,全区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均实现价费公示制度化、常态化。

  “价格收费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落实价费公示工作不仅关系到经营者、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市场价格环境和行为的健康发展。由于受行业的特点不同、价格管理的方式不同、地域条件的不同等诸多因素影响,造成价费公示的主体和方式也不同。”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规定,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模型展示、图片展示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价费公示工作研究,不断拓宽价费公示渠道,强化价费公示力度,结合行业及部门特点,积极引导、鼓励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涉及民生等重要领域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或本地智慧政务服务系统,做好价费公示工作。”该负责人说。(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09/t20220923_597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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