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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拓展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2-25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孙兆元

  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推进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去年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按照户均35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应坚持需求导向,政府在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同时,还应顺应广大普通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满足其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居家适老化改造应从单纯解决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补贴政策向全体居家老人家庭普惠政策转变。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现实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住建与民政部门应组织专班研究制定我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南》的地方标准。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社会企业和个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标准规范可依。(二)居家适老化改造应从解决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补贴政策向全体居家老人家庭普惠政策转变。应制定更适合促进居家养老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制定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基础类和可选类项目均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三)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改造评估专业机构、改造施工机构和改造验收机构,搭建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平台,大力发展我市居家养老设施和老年用品等消费市场。改造评估和验收等相关费用可由各区统筹预算资金、慈善、基金会赞助等资金解决。(四)应制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鼓励政策,有效衔接嵌入式养老,上门提供照料服务。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内容,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融合发展。可将我市养老机构享受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延伸至家庭养老床位。

  (发言人:孙兆元系市政协委员,市养老院原院长)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yzjy/system/2022/10/10/0300087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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