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23年1月12日) 杨培君 各位委员: 我代表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十一届政协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提案工作情况 一年来,自治区政协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723件,经审查立案523件,并案后交办465件。截止2022年12月底,99%的提案已办复,大多数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或列入计划逐步落实中。 经济建设方面,关于实施好减税降费政策、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等建议,助力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预拨+清算”方式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单独调拨,实现了应退尽退。关于加大建筑固废资源化利用力度、建设低碳城市等建议,为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提供了参考。关于推进数字经济与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新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等建议,自治区实施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当年安排补助资金800万元,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类项目8个。 政治建设方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增强依法治区效能、改进执法司法保障等建议,推动进一步整合跨领域行政执法事项,使63项简便易行的行政执法事项向市辖区下沉。关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提升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建议,有关部门规划力争打造3至5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研究实践基地,为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提供支撑。关于加大我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宗教事务干部依法管理水平等建议,在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教育培训规划中得到采纳。 文化建设方面,关于根植黄河文化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进程等建议,助力提升改造宁夏智慧文旅服务平台,用技术创新为产业赋能,让黄河文化走入百姓生活。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非遗保护力度、激发非遗融合发展活力等建议,促进健全基层非遗保护常态化保障机制,将市、县(区)非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关于保护利用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等建议,有关部门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长征文化保护、监测、展示、传承等课题研究。 社会建设方面,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迭代发展、举办国际数字医疗健康博览会等建议,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推广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经验。关于加强我区科技创新人才蓄养、将创新型民营企业家纳入自治区人才培养规划等建议,列入了自治区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双减”政策下如何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作用等建议,自治区制定教育评价改革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组织各地清理规范与评价改革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文件97件。关于健全城乡社区大数据应用、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等建议,在制定《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意见》中得到体现。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关于加快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等建议,为促进我区实施深度控水节水行动,制定“四水四定”方案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畜牧业养殖场污水科学处理等建议,为编制自治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了借鉴。关于加强我区盐碱地综合利用、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等建议,在《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宁夏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规划》中充分吸纳。 二、过去五年提案工作体会 五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提案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到提案提出、立案、办理、督办、反馈等各方面,始终把牢提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完备的工作程序,确保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到提案工作中去,做到党政中心工作在哪里,政协提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回顾五年来的提案工作,有以下体会: (一)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实践证明,提案已经成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重要方式,是党和政府听取民声民意、科学民主决策、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政协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的有效载体。提案工作开展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有组织、有领导、程序性的民主政治活动,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对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作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本届政协,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3969件,审查立案交办3042件,每年办理答复率均为99%,委员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提案建议采纳率保持在97%以上。许多意见建议转化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了政协提案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二)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集中了社会各界智慧,反映着各界群众的意愿和声音,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联系群众的“直通车”,常委会注重保护和发挥委员积极性,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引导委员选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情况不熟悉不选、调研不深入不提、政策不掌握不写、建议不具体不交”,努力使议政建言在“关键处、需要时、点子上”,倡导委员每年提交1-2件高质量提案,推广“清单式”提案管理。培优集体提案,引导党派团体和各专委会提前谋划、研究酝酿提案选题,每年集体提案数量在重点提案中的占比达50%以上,积极推动协商议政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提案。立案审查更加严格,加大提案并案力度,不搞凡提必立,持续推动提案提质增效。提案服务更加优化,为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征集整理高质量提案素材300多件,有11件提案被列入或并入全国政协重点提案,得到全国政协和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调研督办。 (三)提案办理协商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提案办理协商是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提案工作不应是简单的“我提你办”、“我办你看”的单向过程,应是平等深入协商、增进理解认同、共促问题解决的互动过程。在提案办理协商中,所提意见建议被采纳、促进问题解决是成效;不具备条件采纳但有价值,通过解答,增进相互理解也是成效;提得不准甚至不对,通过办理过程中的协商,使提案者更深入全面了解情况,进而达成了共识也是成效。提案办理协商使提案办理过程成为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的过程,体现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和时代要求。本届政协,由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共128件,组织召开和参与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260多次,以不同方式开展的提案者、承办单位、专家学者、基层代表等提案见面协商活动320多次,重点提案进行面对面协商的沟通率达到100%,监督性重点提案比例逐年提高,为推进自治区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是促进提案工作更加规范的重要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本届政协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遴选和领衔督办办法》、《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制定完善了《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价办法》、《推进提案公开工作的规定》等12项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以评促办,健全完善提案管理系统信息化机制,提升了提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各位委员,五年来,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全体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积极参与,得益于提案办理单位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地感谢! 提案工作还存在质量仍需提高、办理协商有待深入、督办力度还需加大、运用提案开展民主监督的方式有待拓展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提高。 三、今后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政协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对新一届政协做好提案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提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原则,也是政协提案工作的基本遵循。提案内容只有紧扣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才能找准主攻方向、把握着力重点、彰显意义价值。要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履职方向,紧扣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三区建设”“四新任务”“五大战略”,打造“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等战略部署,引导委员深入调研,精准建言。建立更广泛的提案征集制度,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积极搭建与提案办理单位的协商交流平台,为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提供更加务实管用的条件,进一步完善重点提案培育和办理协商工作程序,切实发挥重点提案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提案提出前的调研。按照“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案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的要求,坚持“不调研、不提案”,深入基层,加强与界别群众联系,努力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掌握真实情况。注重对调研成果进行深化论证和提炼总结,力求触及本质、切中要害,使提案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牢固树立提交提案不在数量而在质量,办理提案不在形式、重在实效的鲜明导向。严格立案审查标准,进一步完善提案质量、办理质量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培育和公开的引导激励作用。 (三)进一步深化提案办理协商。着眼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将提案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拓展提案办理协商的方法和途径,健全把凝聚共识寓于提案工作之中的制度机制。注重提案办理协商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题、协商计划议题、专题协商议题的有效衔接,与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有事好商量协商的统筹协调,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和提案答复机制,更好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民主监督中的独特作用。坚持“协商就要真协商”,切实将沟通协商作为重要环节,贯穿于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注重办前向提案者了解提案意图、办中与提案者商讨解决办法、办后听取提案者反馈意见,在深入、坦诚、平等的协商交流中反映各方意见、集中各界智慧,更好服务科学民主决策和决策实施。 各位委员,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前景广阔,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不断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ywbd/202301/t20230131_683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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