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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建议:探索光伏发电+生态保护+畜牧利用新业态

发布时间:2023-02-19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交《关于推进我区中部干旱带光伏产业发展的提案》指出,在我区中部干旱带草原区域发展光伏产业,对牧草生长、生态环境改善有积极作用,可形成光伏发电+生态保护+畜牧利用新业态,但目前,该区域发展光伏产业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提案介绍,2022年自治区出台《宁夏光伏产业规划(2021年-2030年)》,明确指出灵武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沙坡头区、利通区等地是发展光伏产业的主要区域。但该区域发展光伏的土地利用主要是荒漠区和草原区,如何科学利用荒漠和草原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光伏产业,还缺乏系统分类和科学布局。

  提案建议,制定光伏电站建设与荒漠(草原)利用相结合的空间布局规划,根据宁夏区域光热资源禀赋,在不改变当地草原属性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光伏电站。综合考虑光伏电站对生态保护的促进作用,制定与《宁夏光伏产业规划(2021年-2030年)》相配套的宁夏荒漠和草原利用空间布局规划,配套划定光伏电站建设自然修复区、人工生态修复区、生态+放牧利用区。

  通过调研,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发现,企业在编制生态恢复方案中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在生态修复工作中缺乏草种选择、补播技术和科学管护等方面的技术人员或技术指导,导致植被恢复效果较差,建议积极探索建立多元生态修复模式。根据光伏电站建设区域荒漠草原生态环境和当地发展利用状况,因地制宜制定修复措施。对于红寺堡区等土壤条件较好、降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在施工区采用人工干预植被快速恢复技术,其他区域以自然封育为主等。

  “根据自治区农科院联合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院对我区中部干旱带光伏+生态+畜牧综合发展技术模式的调查数据显示,中部干旱带15个光伏发电站中8个估测载畜能力超过1.4羊单位/hm2,说明有一半以上可以适度放牧。可见理论上局部区域光伏板内适度放牧利用是可行的。”自治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建议,适度放宽现有禁牧政策,科学划定适宜放牧区,对具备条件的光伏电站,在科学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和草原生态功能基础上,充分发挥草原生态和生产功能融合发展,探索季节性适度放牧机制。

  在加强光伏产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研究方面,提案还建议,自治区设立“光伏+生态+畜牧”研究项目,建立宁夏光伏产业发展生态系统长期定位监测点,组织区内外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系统研究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对荒漠草原生态保护的影响,构建光伏区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2/t20230217_690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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