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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居家养老服务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 江西政协 作者:佚名

  ● 徐年春

  随着老年人口急剧增长和家庭照顾功能的日益弱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政府所能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之间不平衡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显。

  党的二十大再次重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以下建议:

  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政府有效供给。编制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级、分层、分类布局养老设施网络,统筹全省公办养老机构的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协调推进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管、用”同步,盘活国有闲置用房,并由政府投资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建成后无偿交由专业社会力量运营或由政府部门成立养老服务公司运营。

  推进数字赋能居家养老服务改革。改进现有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单一、粗放的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分层制定全省基本养老、普惠养老和个性化养老服务数据清单,延伸、充实服务内涵,提升养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大力推行家庭式智能化照护服务。引进优质专业的示范性引领性养老服务企业,并重点针对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等困难老龄群体,依托数字智能服务产品,为老年人提供精准科学的家庭照料护理服务,不断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刚性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畅通医养融合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开展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和团队式服务,逐步淘汰小散弱企业,加快实现由“基本养老”向“品质养老”转型提升。

  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深化政校企合作,制定订单式养老护理人员培养计划,建立养老护理人才信息库,建立健全与岗位绩效、职业技能水平挂钩的养老护理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养老护理人员学、用、评、优全链条信息化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和社会价值。

  强化养老服务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引入智能监管系统,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养老服务企业和养老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问效,客观公正 评价企业养老服务情况,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费用和其他服务行为管理,依法查处和打击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养老服务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作者系省政协委员,吉安市政协副主席)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3/03/24/0199998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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