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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呼吁:优化生育环境 提高育龄群体生育意愿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育龄妇女普遍出现了生育意愿下降的现象。而生育成本居高不下、生育年龄延迟、受教育程度提高等都是导致女性生育意愿下降的因素。”自治区政协委员万学道和刘淑梅在联名提交的《关于切实减轻育龄妇女负担 努力提高生育意愿的提案》中提出,目前国家“三孩”政策实施并未大幅度提升我国生育率,激励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成为落实人口新政策的关键所在。

  

  若将生育配套政策看作“蓄水池”,生育意愿就是“池中之水”。光靠政策放开,提高蓄水池容量是不够的,还要涵养“生育意愿”之水才行。提案建议,在保障妇女就业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利益,适当对生育妇女所在单位提供稳岗补贴,从而鼓励企业支持员工生育二孩、三孩。并对企业、单位中二孩、三孩女职工发放给予适度补助,帮助妇女减轻养育负担。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兴办托育服务,政策鼓励一体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设。实施弹性放学制度,学校或允许校外机构针对双职工家庭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提供普惠的周末兴趣班、寒暑期班等服务。

  要深挖重视家庭文化传统,重塑家庭价值观。如,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倡导新型婚恋观,支持引导亲子产业发展,提升民众对于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的向往;推进生育文化三下乡、进社区,开发满足育龄群体需求、优质线上线下全生育周期健康促进教学资源,面向高校及中学在校学生、广大育龄群体,传播现代生育观念及技术,营造“想生,也能生”的友好生育氛围。(记者 邓 蕾)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6/t20230606_734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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