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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兴安县政协:三举措做好提案办理“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6-18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把提案落实到“人民满意”上

  兴安县政协:三举措做好提案办理“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兴安县政协通过明任务、抓关键、重落实“三举措”,不断提升提案办理质效,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改善中的作用。

  

  ——明任务,加强提案立案协商。县政协始终把立案协商摆在提案工作的重要位置。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共立案66件。立案后,县政协积极协调“两办”,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将立案提案转交34个承办单位办理。对未立案的提案,及时与委员沟通,通过协商交流、转化为社情民意、转有关部门参阅等方式全部回复委员。

  

  ——抓关键,强化重点提案督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从立案提案中筛选、确定14件重点提案,一一对应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督办领导,县委书记牵头领办《关于对灵渠、双女井溪两岸的道路和景观做好精细化管理,提升我县城市风貌的建议》提案。县政协坚持提案办理“真办实办”原则,办前主动联系办理部门;办中及时组织提案者、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督效办与主办单位就提案办理进行协商,通过以“商”促“办“,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实效。比如,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等重点提案承办单位通过及时研究部署、充分与委员沟通协商,推动提案建议有效落实,得到委员的肯定。

  

  ——重落实,深化提案办理协商。县政协始终把提案办理协商贯穿提案交办、办中、办后全过程。县政协在两会召开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提案的交办工作。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共同召开提案交办会,确保每件提案都精准找到办理“娘家”。提案办理中,承办单位邀请提案者、政协委员,就提案建议落实充分沟通协商;政协委员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反映情况,建言献策;承办单位针对提案想办法、定方案、抓落实,着力提高办理实效,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打通提案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 赵倩倩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1&id=4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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