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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 “长者食堂”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提案回顾:自治区政协委员达民提交《关于深入推进“长者食堂”建议的提案》,建议从加强专项督查、加大宣传力度、适当提高政府购买助餐服务的老年人补助标准等方面发力,更好地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让长者颐养天年。

  

   提案答复: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全区已建助餐点855家

  近日,提案办理单位自治区民政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我区加强老年助餐点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生产、配送等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助餐主体备案管理和资质认定,制定老年助餐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协调监督管理机制和公示制度,定期对老年助餐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进行排查,督促老年助餐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48小时留样等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公开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等事项。结合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对全区老年助餐点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清理未运营老年助餐点。截至目前,全区备案养老机构134个,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7个、养老服务中心(站点)215个,城市社区助餐点171个,老饭桌684个。

  在增强老年助餐保障能力方面,加大老年助餐宣传力度,引入北京幸福颐养、山东青鸟软通、南京索酷等养老服务企业,培育打造“金色阳光”“金凤悦邻里”“灵武福灵”等一批老年助餐品牌。截至目前,全区五地市均已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覆盖41%的城市社区和近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在优先满足60岁及以上常住高龄、残疾、失能、失智、经济困难等老年群体及困难群众中的托底保障群体、困境保障群体、重点保障群体等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将老年助餐点向社会开放。

  我区还持续加强老年助餐点扶持措施,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部门,加大养老助餐点建设和运营补贴,综合助餐点场所面积、租期长度等因素,给予农村老饭桌1万元/个·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万元/个·年的运营补助,确保老年助餐点正常运营。将助餐服务纳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各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通过价格优惠、经济补贴等方式,降低老年人用餐成本。

  自治区民政厅将在完善老年助餐相关政策、着力提高助餐服务可及性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养老均衡发展,不断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向高质量迈进。 (记者 单 瑞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09/t20230926_777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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