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早教机构的提案
提案回顾:为更好促进早教市场规范化管理和行业良性发展,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温旭茹提交《关于规范管理早教机构的提案》,从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课程设置、加强师资培训、开展联合执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提案答复: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幼育市场发展筑起安全屏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针对委员提出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答复介绍,自治区先后印发《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转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区婴幼儿照护工作发展。 在规范课程设置方面,自治区鼓励支持中职学校、高等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加大幼儿保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扩大招生规模和1+X证书制度试点规模,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已具备中职、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课程衔接、人才成长通道顺畅的培养模式。自治区卫健委将会同人社部门,探索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 “针对目前我区早教机构存在的超范围经营、消防和卫生安全隐患、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尤其是打着早教旗号,把早教机构办成幼儿园模式的情况,建议由市教体局、工商、公安消防、卫生部门等部门联合开展整顿,经整顿不合格的,予以取缔。”针对委员的这一关切点,答复介绍,近年来,自治区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做好联合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早托、早教等托育服务行业的价格监督检查,督促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为托育机构健康发展持续助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提供餐饮服务的早教、托育机构,重点加强食品餐饮监管。对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环境、设施布局、人员健康、废弃物管理等进行严格审查。自治区卫健委将持续贯彻《指导意见》精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形成,逐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记者 单 瑞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10/t20231027_787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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