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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旧小区改造更具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阅读提示:老旧小区改造是一个老话题。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加快老旧小区改造”,2017年住建部对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截至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改造工作仍然存在居民期望过高、后期管理不力等问题。部分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呼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居民的生活习惯,充分考虑人性化设置,让小区改造更具人文关怀,让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以人为本解决“双老一痛”

  “老旧小区改造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双老一痛’问题。”省政协委员李利如是说。

  李利所说的解决“双老一痛”问题,是指解决人口老龄化、建筑老旧化问题;化解老旧小区各类风险带来城市社区治理的痛点。李利认为,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在小区改造工作中要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做主人、不做看客。

  李利提出,老旧小区改造,要以为民惠民为出发点,重在补齐民生“短板”,秉承“小区缺什么补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完善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的原则,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侧重解决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问题,从楼体到庭院、从地上到地下、从基础到配套,做到应改尽改。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涉及面广,包括抗震结构加固、节能保温改造、更新水电气热、加装电梯,完善车行和步行系统、停车场和无障碍设施等。要实现一次性投资,彻底改造,不留后账。”李利如是说。

  老旧小区改造要“适老”

  “老旧小区改造应优先考虑构建适合老年人生活居住的环境。”省政协委员李文涛说,老旧小区的居民老年人居多,在改造过程中应对不适合老年人生活的设施做一些优化改造,为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方便,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李文涛建议,有计划地在全省推进城市老旧小区适老化环境改造。目前,全社会对于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意识还不到位,未能建立起完整的适老化改造观念。因此,可先在沈阳、大连等地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作为试点,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资金,建设适老化改造的体验馆。在改造过程中应由专业团队确定适宜的改造方案,要坚持需求为导向,实现更理想的改造效果。

  李文涛提出,加强老旧小区适老化环境改造的顶层设计与监督管理。在资金筹集方面,应推行从“政府统领”向“社会共治”转变,政府从单一出资者逐步转变为适老化改造的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督者。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适老化改造建设,设立适老化改造基金,为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提供资金补充。政府部门可引导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高效的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可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适老化改造的政策与制度体系。对适老化改造的服务内容、标准、质量、项目定价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定,使参与适老化改造的企业有章可循,使适老化改造更加科学规范。

  要注重“三分建七分管”

  委员们呼吁,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要注重“三分建七分管”,充分调动百姓参与管理共建,形成以社区为载体、小区为单位、居民为组成成员的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省政协委员丛兴日建议,政府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政令畅通管理体系。把老旧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推行社区党组织监督指导下的社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管理服务主体“三位一体”共管模式,探索推进老旧小区实施保障性物业服务模式,多措并举提高保障性物业的覆盖面,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

  李利则提出,在社区管理层面,以“方格化布局,网格化管理,全方位服务”为核心,以小区为单位,片区为组成部分,做到小区、片区服务一应俱全,让居民小事能在社区解决。在小区管理层面,组织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实现从“靠社区管”向“自治共管”的转变。


原文链接:http://www.lnzx.gov.cn/wylz/wyjy/sqmy_141389/202108/t20210816_4231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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