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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建议:将辅助生育技术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发布时间:2024-03-30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今年,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在《关于将辅助生育技术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提案》中提出,北京、广西已率先将部分辅助生育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形成较成熟可借鉴经验,建议我区也将辅助生育技术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出生956万人,出生率下降至6.77‰,人口自然增长率也快速下降。当前,我区不孕不育发病率逐年升高已成为影响人口出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类辅助生育技术是解决有生育意愿但生育困难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区经国家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仅2家,分别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可开展一、二、三代试管婴儿技术。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标准收费,就诊患者门诊次均费用为500元左右,住院次均费用9000元左右,人均每一周期辅助治疗费用3万元左右,部分患者根据病情需进行多周期治疗。显而易见,辅助生育技术因治疗费用较高,限制了在不孕不育患者中的推广应用,不利于生育率的提高。

  农工党宁夏区委会建议,参照北京、广西等地的做法,将“促排卵检查、胚胎移植术”等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辅助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明确辅助生育技术在住院、门诊等方面的医保报销政策和基金支付渠道,确保将诊疗项目落到实处,降低生育成本,支持不孕不育患者的生育意愿,助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由医保部门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对辖区内开展辅助生育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业务指导和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培训和管理,做好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育服务及费用报销工作。(记者 马 敏)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3/t20240326_852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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