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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建议:修订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今年,雷军、马玉等多名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尽快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提案》,建议解决长期困扰居民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难题,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

  

  提案介绍,2023年以来,全区住建部门共检查物业服务项目1065个、物业企业3071次,发现相关问题4558个,下发整改通知书407份。在实际生活中,由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如居民进出小区、车辆出入与停车收费、物业费收缴与使用、保洁与安全、物业利用小区公共区域收费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不少问题。

  “现行城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相对宏观笼统,操作性不强,落实很难到位,不仅影响广大市民安居乐业,也对城市形象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委员们表示,《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11年实施以来一直未进行修订,随着国家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取消、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改革等影响,特别是2021年民法典颁布实施,新形势下物业管理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委员们指出,民法典对政府、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等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义务、权利作出明确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议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从法律法规完善方面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社会、市场主体的责任边界,明确各方主体法律关系,为依法行政、维护业主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赋予辖区街道、社区及业主委员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考核、评价、监督权,有效推动实现“物业服务好不好,居民群众说了算”。

  建议打破谁建设谁做物业的怪圈,实施房企物业一年期代管制,引导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一年内由业主委员会面向社会聘任保洁、保安、维修等第三方公司。推进物业管理由管理向服务转型。针对小区车辆出入矛盾冲突,引导物业与业主合理规划地面停车区,明确地面公共区域、商业停车区收费及费用支出范围。(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4/t20240409_857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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