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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力气推进山东能源结构深度调整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 山东政协 作者:佚名

  

  

  省政协委员、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发展部主任石岩

  面对山东煤炭消费“双高”特征明显,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低;电力系统可调节资源不足,风电、光伏利用率呈下降趋势;能源转型成本增加等问题,我省能源转型任务艰巨、困难巨大。为此,建议:

  一、在“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中优化部分涉煤考核指标。不再将原料煤和保供煤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指标,鉴于煤炭消费是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同步调整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和空气质量指标值。目前,省内孤网、自备机组几乎全部为煤电机组,2022年全省孤网煤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45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高达20%,应禁止孤网机组对外供电,逐步减少孤网、自备煤电机组规模。

  二、政企协同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转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按照“量率一体”原则,同步做好电源、调节能力、配套电网规划衔接。成立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抽水蓄能工作专班,建立政企协同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建设手续办理等问题。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电网和电源等相关骨干企业开展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氢能应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攻关,促进能源产业结构升级与自主创新协同发展。

  三、建立能源转型成本公平分摊机制。能源转型推高成本需要形成社会共识。按照“谁产生问题谁解决、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完善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政策,建立发电、用电、电网、储能等各环节参与的成本公平分摊机制,既服务风电、光伏良性发展,又不大幅提高企业用电成本,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343/202309/9e34edcc-1ca9-4766-a8ee-b18c9278f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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