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网上提案 > 正文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营造更好从业环境——自治区政协委员围绕新就业形态行业发展建言

发布时间:2024-05-25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国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提交相关提案,为促进我区新就业形态行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体系

  “新就业形态依托数字经济发展,就业边界不断延伸,打破时间、地点等限制,就业模式更加丰富,包容性较强,随着外卖小哥、网络主播、视频创作者、微商等职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高校毕业生劳动者逐渐呈现高学历化趋势。”姬晓怡、吴学宁等4名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行业发展行稳致远的提案》。

  提案表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着诸多困难,大部分劳动者依托于平台公司进行个体自主经营,用工方式复杂多样,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加之很多平台公司不愿主动与其建立用人关系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无法购买工伤保险。新就业形态的部分行业缺乏行业规范,平台计薪、奖惩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从业者工作强度较大,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等风险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只能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得订单,从业者普遍认为平台抽取的费用太高,容易变成“白打工”,且存在合理申诉无法得到及时回应或公正处理的情况。

  “建议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体系。”第一提案人姬晓怡表示,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特点合理确定社保费率、缴费方式、待遇水平,督促平台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医疗保险,不断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责任划分,简化参保手续,适当提高参保待遇,引导更多不完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以个人身份参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为劳动者提供所需的基本社会保障,让其“参保不愁”以减轻经济压力。

  提案建议,加强平台监管,畅通劳动者投诉渠道,妥善处理好劳动者的合法诉求。政府牵头制定新就业形态中的行业规范、标准和细则,出台指导性的平台企业报酬支付、工作时间、职业安全等劳动标准,进一步优化明确派单规则、计费规则、考核规则等平台算法规则,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合理的佣金抽成比例和派单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休息制度、劳动安全制度,加大劳动者的话语权,切实降低劳动者工作强度,保证平台和劳动者的合理利润。

  多方位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大多数以提供劳务服务为主,具有流动性强,工作变换频繁、收入不稳定等特点。平台、企业、派遣公司对劳动者的管理较为松散。经统计,快递小哥等4类从业人员中30%左右的人员工作时间不足1年,这种临时性、短期性的工作方式,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管理难度大。”自治区政协委员张艳芬在《关于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保障服务网”的提案》中提到,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自由职业者人数居多,大多没有专门的组织或企业统一管理,50.5%从业人员未加入工会组织,25%以上的人从未享受过职工福利。由于缺乏“娘家人”,在关乎个人合法利益方面,无法直接与企业和平台开展协商议价,致使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职能不能有效发挥。

  张艳芬建议,探索制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劳动用工情形,理清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源头上规范用工行为。进一步破除城乡、地域和不同险种之间的壁垒,利用就业、社保等补贴资金,支持创建新业态行业性组织,通过行业组织受理参保;以“互联网+社保”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力打通全民参保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和完善行业监管,明确各类新业态行业监管主体和责任,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平台(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人社部门完善工伤参保办法,为新业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清障疏堵、优化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权益保障责任;工会提高新就业形态建会入会覆盖面,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工会维权范围。建议在人员密集区、商业区设置临时休息场所、爱心驿站,让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饮水、累可歇脚”,为他们提供工作生活便利。联合基金会、慈善机构、爱心企业开展困难帮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托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手”更宽厚有力。 (记者 韩瑞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5/t20240521_8741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