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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宁夏区委会呼吁:加强规范引导 让灵活就业既有序又可持续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由于灵活就业一直被视为非正规就业,政策取向上对灵活就业发展的重视不够、支持不到位,影响和制约了其稳定健康发展。”今年,民盟宁夏区委会提交《关于高度重视促进我区灵活就业发展的提案》,从制定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政策、完善灵活就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积极建言。

  

  提案介绍,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就业方式和形态发生深刻变革,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络配送员、快递员、外卖小哥、网约车驾驶员等灵活就业正成为越来越多人认可的一种就业方式。但通过开展相关调研,民盟宁夏区委会了解到,部分行业准入监管抑制了灵活就业活力,特别是对于一些吸纳大量灵活就业人员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市场准入、资格认定等方面存在标准过严、门槛过高等问题。如,“互联网+护理服务”政策规定,“网约护士”要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导致50%以上的注册护士都不符合要求。

  “我区在促进就业方面出台一系列实招硬招,但一些企业和从业者反映,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已有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主要面向传统用人单位和‘标准’就业、失业群体,并未充分覆盖到灵活就业人员。”民盟宁夏区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保费率下调并未涉及个人缴费部分,灵活就业从业者仍需按20%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参保压力较大。再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尽管名义上涵盖了灵活就业群体,但由于相关细则不明确,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往往按照传统流程办理,要求提供劳动关系、本地户籍和在岗证明等材料,使得灵活用工企业和从业者难以享受相关政策。

  提案建议,研究制定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发展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更好指导地方和部门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政策文件,对灵活就业所涉及的非标准劳动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营造尊重关心灵活就业的社会氛围。

  民盟宁夏区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在出台行业准入监管等政策时,加强对就业规模和质量的影响评估,增强政策之间的协同性,防止地方对行业准入标准层层加码。大力发展“互联网+就业”等市场化、泛在化的新就业模式,对就业带动效应明显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在完善灵活就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提案建议,鼓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范围,实现各项扶持政策对灵活就业的无差别覆盖。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相关使用办法,加大对灵活就业从业者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的培训力度。研究制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认定标准和统计办法,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用工企业。探索创新适合灵活就业从业者的权益保护方式,改革完善社保制度,可在特定领域与市县的就业人群中率先试点,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机制,如探索建立职业伤害保险、平台以总额缴费方式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工伤保险等。(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5/t20240528_876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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