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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自治区政协委员建言强化法治教育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赵恩慧、温旭茹、郝运清等纷纷将目光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交相关提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积极建言献策。

  

  持续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规范化建设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更新,全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热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有了显著提升。但是,实践中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欺凌、犯罪等恶性事件仍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极为恶劣。”通过开展相关调研,赵恩慧了解到,最高检2023年6月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显上升。

  赵恩慧说,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欺凌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一直是有关部门和社会重视的要点,但从实践来看,虽然有《道德与法治》等教材及属地公、检、法领导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等设置,但校园法治并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普法,需要实施者既有深厚的法律专业背景,又有丰富的教育领域经验,而当前不少频次低、内容窄、形式旧的“法治课”过于依赖法律的威慑作用,很难对未成年人产生有效的积极影响。

  在赵恩慧看来,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校园法治教育实效,应当加强相关教育内容、组织、方式、人员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把对的知识用好的方法讲给孩子们,最终依靠启发而不是灌输。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逐步改善问题,提升教育效果,切实有效落实依法治国伟大方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赵恩慧和温旭茹在联名提交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规范化建设的提案》中建议,着力加强各类未保机构联合,积极通过政府采购等物质保障及荣誉宣传等精神鼓励方式不断吸引社会力量加入,组建本地区甚至本辖区、本街道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专家团,在法律、心理、教育等主要领域工作人员的支持下,确保团队成员具备较高水平的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授课能力。为避免网络案例或办案案例质量参差不齐、趣味性差等问题,提案建议,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由真正有志于未保且具备丰富经验的法治教育专家团队,结合相关案例及孩子们喜欢的形式,研发面向不同学阶未成年人的法治课程,并根据未成年人反馈情况不断修正完善。

  “当前许多法治教育重在‘普法’,甚至重在考核一年普法的场次、宣传册的发放数量等指标。但真正是不是有效、是不是受欢迎,最直观的考核指标应该是听众的反馈,要看孩子受到了何种启发,而不是知道了多少法律条文。”赵恩慧说,只有摒弃了将场次、宣传册、照片、推文这些形式主义重灾区指标作为唯一或主要考核指标的做法,才能用家校反馈作为真实的指挥棒,倒逼法治教育完善进步。

   推动建立“律师进校园”普法常态化机制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教育引导,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郝运清在提交《关于建立“律师进校园”普法常态化机制的提案》中提出,宁夏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含)以下人口数量为1558823人,占比21.64%。因此,青少年的教育离不开校园,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更加离不开校园,必须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目前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法治进校园”“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等制度发展不够完善和成熟,未能发挥出预期效果;学校法治教育人手短缺且专业能力不足,导致青少年普法工作流于表面;学校青少年法治教学和宣传内容与现实脱节,无法吸引和满足学生的需求等问题。

  郝运清说,当前,我区律师从业人数已突破4000人,作为专门法治人才,我区律师在数量和专业上具有开展法治宣传的天然优势,如能畅通律师参与青少年普法路径,将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他建议,建立学校和律师事务所常态合作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团队,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就学校法治知识课程设立方式、设立内容、设立形式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系统落实到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在发挥律师法治实践优势,创新普法方式、形式方面,建议开展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知识宣传等系列活动,如普法讲座、法律短剧比赛、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节等活动。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制作法治教育题材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宣传“短视频”。

  “开展普法宣传,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在不能给学校和学生新增负担的基础上,普法教育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进行转变。”郝运清说,要注重收集汇总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年龄青少年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将这些法律问题对应的法律风险糅合到案例、讲座中,通过生动的例子进行普法教育。要增强普法内容的针对性,针对学校内相对高发领域的法律问题,比如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拒绝毒品、预防性侵害和性骚扰等,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结合新情况、新形势、新政策对法治教育内容适时进行设计、修订以及完善。 (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6/t20240604_879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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