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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助推陕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01 来源: 陕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 记者 李彦伶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健康发展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现代医学领域中仍发挥着不可估量的独特作用。
“近年来,我国中药材生产种植一直处于松散管理状态,种植规模小、管理粗放、品质退化等原因造成药材质量下降,按照最新药材质量标准,现有中药材质量达标率较低,直接影响了我国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国际中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给我国中医药产业带来严峻挑战。”8月26日,省政协委员、延安市政协副主席蔺广东表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中医药认识的深入,对中药材提取物、冷背品种、中成药、中药类保健品、中药饮片和药食两用品种需求持续加大。
陕西药用动植物资源丰富,林区分布有药用植物2402种、药用动物310种,利用林下空间和荒山荒坡发展主要中药材70余种。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利用林地面积达105万亩,年产值约37亿元。
在今年省两会上,蔺广东提交了《关于建设子午岭中药材育苗种植加工基地的提案》,建议全省结合《“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具体指导意见,这一提案迅速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成立由政府牵头,人大、政协有专业特长的领导、委员参加,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具体落实,保障专项资金,有目标、有计划、有执行、有督导地发展中药材产业项目。重点围绕子午岭沿线,联合延安市、庆阳市、铜川市、咸阳市建设子午岭中药材育苗种植加工基地,共同打造子午岭药业基地,采取公司(协会)+科研院所+种植基地+农户模式,实行统一种子、统一育苗、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包装销售,全力打造西北最大的中草药育苗种植加工基地。以创建国家级中医药示范园为目标,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相结合,推动子午岭药业品牌培育计划,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子午岭地跨陕西、甘肃两省,处于黄土高原腹地,其葫芦河流域不仅是重要的生态林区,也是重要的经济林区,种植中药材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
多年来,省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陕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要求,加快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健康陕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子午岭葫芦河流域做精做优中药材产业。
在延安市富县直罗镇瓦窑沟村,绿油油的生地黄枝壮叶肥,长势十分喜人。“特色种植让我们尝到了甜头,对乡村振兴充满信心!”延安市富县直罗镇瓦窑沟村村民王建军介绍说,去年自家种了40亩丹参,鲜货市场价5元/公斤,收益较可观,今年改种生地黄,长势很好,预计亩产能达到五六千斤。
“通过种植中药材,村民钱袋子鼓了,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延安市富县直罗镇姜家川村村民陈邦荣说,自己和他人合种了60余亩生地黄,药材长势良好,卖价相当不错,生活更加安心了。
“子午岭不仅是经济林区,更是重要的生态林区,土生土长着黄精、柴胡等土中药品种,发展中药材种植具有天然优势。”蔺广东表示,发展中药材产业可以调整子午岭区域农业产业结构,对于全面提升葫芦河流域群众收入,推动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省林业局表示,将加强示范园区建设,按照国家和我省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规定,积极培育和认定一批中药材示范单位,示范引领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坚持基地示范,龙头企业带动,充分利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扶持中药材示范园建设,严格示范基地的中药材栽培、养殖、加工等技术规范,有序推进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建设。此外,将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养殖,认真执行国家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等通则及有关中药材生产技术规范,有序推进黄精、柴胡、黄芩、苦参等中药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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