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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方仲权建议: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和专业化服务需求,是顺应时代的召唤,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方仲权提交《关于加大政府财政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提案》,针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惠及面不足、资金执行进度滞后等短板弱项,提出意见建议。

  

  提案介绍,目前,我区登记类社会组织共有4440家,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7000余家,社会组织从业人员3万余人,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发展壮大,结构也在逐步优化,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保障、社区建设、司法矫正、教育卫生、文体娱乐等领域发挥着独特和专业作用。

  通过开展相关调研,方仲权了解到,全区各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预算偏少,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预算中,存在编制计划不足导致立项数量偏少和资金量较小的情况。与此同时,受益群众覆盖面不足,许多有服务需求的群众因服务类项目局限享受不到服务项目的实惠。全区各类社会组织能承接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较少,由于缺乏经费支持,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营困难,不利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建。

  在资金执行方面,方仲权介绍,自治区财政层面能够保证项目经费及时拨付,但县(区)层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项目的社会组织反映,不能及时拿到项目经费,尽管合同中都明确了项目资金拨付的“时间表”,但个别县(区)财政拖延项目资金支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提案建议,自治区财政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把脉基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政府财政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化项目资金执行力度,充分借鉴自治区财政厅项目资金执行制度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相关县(区)财政部门落实社会服务类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相关要求,采取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等形式,跟踪问效县(区)社会服务类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9/t20240912_920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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