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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集中民事诉讼电子化角度破解全国性诉讼难题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民进会员、珐申锦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刘春松反映: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网上立案,看似破解了民事诉讼立案难的顽疾,但实际上,在每一个基层法院各自为政考核的情况下,网上立案只是解决了诉讼立案的入门,实际后续的诉讼程序,包括立案后需要送纸质材料给立案法官以及其他需要和立案法官沟通的事宜,都没有突破性解决的可行方案。立案简化后的诉讼程序继续的回归原位化,都没有从根本上破解民事诉讼立案难、结案难的问题。

  伴随着2020年新冠肺炎对于社会的影响,迫使司法机关在疫情期间开通了诉讼电子化,这也是司法机关信息化尝试应用的一个进步。但是伴随着疫情影响的降低,诉讼电子化也逐渐的偃旗息鼓,司法诉讼将会回归旧路,依然的立案难、诉讼难。围绕民事诉讼电子化,从立案程序到诉讼程序,用电子化的方式和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推动全国范围内民事诉讼化解效率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建议:

  一、以地市级中级法院为基础建立民事诉讼立案中心

  基层法院受制于考核等本位主义,对于网上立案的程序能拖就拖,导致了全国各地网上的立案难。以中级法院管辖的区域集中成立民事诉讼立案中心,当事人提交的民事立案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即出现首负责任的司法工作人员,一旦符合立案条件,司法工作人员点击鼠标就可以电子立案成功。纸质诉讼材料的递送,要推翻传统的必须当事人或者委托人亲自送到法院的规定,通过EMS方式,EMS背书网上立案的登记号码,直接寄送到相关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比对归档。通过中级法院集中民事诉讼立案中心的设立,排除基层法院本位主义的影响,能够更加通畅的打破立案难、诉讼难的顽疾。

  二、民事诉讼法官以中级法院管辖为中心集中调配

  基层法院由于城市发达程度的不均衡,在相对发达的集中区域,民事诉讼非常容易积攒形成诉讼的堰塞湖,而欠发达地区的诉讼却是数量相对少,造成了司法机关诉讼资源的浪费。破解这个难题,就是围绕电子诉讼法庭的推广,当事人在立案的电子程序中,可以选择是否采用电子诉讼开庭以及是否同意选择区域外的法官审理。当事人选择电子开庭以及任意选择法官后,则立案中心根据中院管辖基层法院法官工作的电子大数据,随机将诉讼派送给相对空闲的法官,安排电子开庭。电子诉讼法庭和随机法官的分配,能够减少当事人的劳费以及中院属地基层诉讼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会大比例的提高司法诉讼化解效率。

  三、从立案到诉讼全程序司法工作人员的公开化和考核化

  立案首接,推送立案负责人的工作固定电话、公务手机、公务邮箱甚至公务微信,推送给当事人立案节点的时间,立案节点完成提示当事人给予立案节点的完成度和满意度打分,有利于整个立案中心的数据考核。诉讼首接,推送当时法官的工作固定电话、公务手机、公务邮箱甚至公务微信,推送诉讼材料的收取方式和节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按照电子诉讼开庭的规制要求,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开庭。对于当事法官的考核,一样的推送当事人的打分机制,大数据统计当时法官的工作。同时,远程电子法庭的开通,便捷当事人的同时,也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强有力手段。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27/202105/67a732aa-044e-4690-b196-4f85c729dc3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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