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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荣【省政协委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省千佛山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提问:科学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关注哪些环节?
马立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答复:
随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深入推进,下一步要重点关注以下5个环节:
一是着力深化思想认识。持续强化调研指导,进一步推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深化认识,全面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准确把握改革规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一县一策推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运行效率和发展活力。
二是着力促进功能回归。坚持以分工促整合,指导各地加强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扎实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做强县级龙头、优化乡级枢纽、筑牢村级网底,统筹专科建设,引领错位发展,实现机构功能定位回归、资源优化共享,提升县域整体服务能力。持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三是着力推进总额付费。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指导各市、县(市、区)医保、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和医共体加强沟通磋商,强化信息数据治理、共享和分析,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提升医共体健康运行水平。
四是着力打造建设样板。聚焦“目标精准性、改革系统性、架构科学性、部门协同性”,高标准打造一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样板县,全面提升样板县“含金量”和示范水平。及时总结样板县经验,针对县强乡弱、县弱乡强等不同类型,研究提炼具有山东特点、符合基层实际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加快在全省全面推广。
五是着力强化监测评价。坚持“强县域、强基层”的目标导向,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提效能、促分工、保健康的发展要求,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最新监测指标为标准,突出服务结果导向,持续开展监测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稳健发展。
尚绪强【省政协委员,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提问: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相关联的人员招聘、薪酬管理、职称评聘等问题也非常重要,请问省人社厅在这方面有何创新性的举措?
周春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答复:着眼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对公开招聘、职称评聘以及薪酬管理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在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聚焦“引得进”。“放权”提升精准度,明确卫生健康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提升了招聘科学化水平和人岗匹配度。强化人才招引统筹,今年配合出台《关于支持基层卫生引才用才育才的若干措施》,明确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10月底前统计各县区医共体基层岗、“县招乡聘村用”计划等各类招聘信息,汇总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在招聘中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户籍、年龄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允许采取一次统一招聘和多次自主招聘相结合的模式。同时,进一步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考察、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直接招聘。
聚焦“留得住”。今年8月配合出台《紧密型县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建设指南》,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架构、职责任务、监督管理等。将基层医疗机构岗位设为医共体基层岗位,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县级医院可以将基层岗位人员在县域医共体基层单位之间交流调配使用。乡镇卫生院可按照“县招乡聘村用”将县级医院招聘的人员派驻到各村卫生室交流使用,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与其签订协议,按规定落实待遇。明确医共体新招聘人员在基层服务满5年,经考核合格,可择优选聘交流到县级医院工作,纳入医院编制管理。建立基层岗位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交流轮岗机制,采取“上修下沉”等方式进行交流研修。
聚焦“用得好”。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评聘制度。制定符合基层卫生人才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单独评审,评价结果定向在基层使用。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577名卫生人员取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对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基层急需且本人自愿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可直接聘至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20年、30年,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有效打通了基层人才职称评聘“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鼓励各地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在人员收入未达到县级公立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时,可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来源,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魏景洲【聊城市政协委员,莘县中医院院长助理、中医皮肤科主任】提问:请问省医保局领导,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过程中如何更好发挥医保支撑作用?下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王洪波【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答复:近年来,省医保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完善待遇保障政策。实行县域医共体内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畅通双向转诊转院通道,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转院住院参保患者简化手续,可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促进建立合理有序就医秩序。强化价格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调整优先向促进分级诊疗、体现基层医疗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倾斜,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强化集采政策支持。不断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模和范围,努力挤压药价虚高水分,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创新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增强集采药品在基层的供应保障能力。强化支付政策支持。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组(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今年DRG基层病组和DIP基层病种已达到分别不少于10组和60种。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抓实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全面推动对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对实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耗材目录、药品耗材配送“六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将医保基金拨付给牵头医院,允许在医共体内部再次分配,促进医共体内部不同级别、类型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进一步落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对加强健康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产生的结余资金,允许在医共体内部统一调剂使用。对医共体内因就医人数大幅增加等产生的合理超支给予补偿。加强监督考核。将医共体内医疗费用增长、县域内就诊率及基层医保基金支出占比等指标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履约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年终清算挂钩,切实提高医共体服务质效和资金使用效率。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343/202412/06b9a348-4aa5-4a0c-bd4b-bbb4b44988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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