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2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云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五城共建”、城乡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精准攻坚、持续发力,以“小切口大突破”推动全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省聚焦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围绕“进得来”“愿进来”“留得住”“有配套”,持续破除体制机制堵点,强化政策措施保障,推动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38.47%提升至2023年的52.92%,实现了一半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的历史性转变;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2年的3.89:1下降到2023年的2.66:1。
在“进得来”方面,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居住证制度全面实行,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全省近2000万人落户城镇。在“愿进来”方面,我省深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累计确权登记办证877.4万户、确权登记土地面积1.1万亩,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在“留得住”方面,我省推动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持续推进进城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不断扩大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切实降低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在“有配套”方面,我省全面落实城市建设用地、财政转移支付与城市人口增长挂钩机制,制定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共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9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滇中城市群在全国“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中地位重要,承担着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主体作用。2020年,《滇中城市群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目前,滇中城市群以全省28.27%的国土面积,集聚了47.06%的常住人口和62.1%的地区生产总值(GDP),已成为全省人口最集中、经济最活跃、功能最完善的区域。区域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5.19%,常住人口达2199.16万,占全省人口近一半。2023年,区域内地区生产总值达1.86万亿元,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同时,“强省会”行动深入实施,昆明市GDP占全省的比重达到26.2%,依然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曲靖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连续3年超过五分之一。昆玉、昆楚协同,麒沾马、个开蒙组团发展不断深化,已逐渐成为支撑滇中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引擎。
我省县城承载了近三分之一的城镇人口,是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转移的主阵地。“十四五”以来,我省聚焦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五城共建”,强化政策和机制支撑,构建建设参考指标体系,加强面对面服务,强化典型引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省129个县(市、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此外,全省还以城乡绿化美化行动为牵引,强化政策引领,精细推动点位,注重示范带动,动员各方力量,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不断推动云南绿起来、美起来。自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完成植树量4100万株;累计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300多公顷,全省城市绿地面积共8万多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03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39.90%;城市公园数量跃升至2700余个,建成绿美社区4730个、绿美街区853个、绿美街道1341条;累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37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48个。
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其中,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5万个,惠及130.17万户群众;累计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126万套,共惠及380余万群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全省完成改造和抗震加固370余万户,居全国第一;累计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厂183座,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在570余万立方米/日,集中收集率67.4%;累计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填埋场12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9座,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累计建成海绵城市490余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40%。
此外,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彰显城镇风貌特色方面,全省共有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137座(个、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8座,并列全国第三;传统村落777个,居全国第一。在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方面,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3.85平方米;扎实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市场+保障”体系,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7200余亿元、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的99.45%,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100余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超4000亿元,已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总额5100余亿元。
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以及禄丰、弥勒、澄江、安宁、景洪、剑川等县(市)政府领导分别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陈晓波)
原文链接:http://www.ynzx.gov.cn/xwjj/27538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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