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宁夏区委会呼吁:科学规划和建设 农村“煤改电”项目
农村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环境工程和民生工程。今年,民建宁夏区委会提交《关于科学规划和建设农村“煤改电”项目的提案》,针对我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推进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积极建言。
通过开展相关调研,民建宁夏区委会发现,目前,各县区农村煤改电资金补贴标准不一,灵武市一套空气源热泵村民只需要负担1500元。《沙坡头区农村“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3年)》中政府补贴80%(中央资金补贴5100元,剩余由区财政配套补贴),农户自筹20%。《盐池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则采取燃气壁挂炉供暖方式进行改造的: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3500元/户,其余部分由企业和农户承担。 与此同时,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程推进中县(区)财政压力大。中卫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费用主要为国家专项资金、政府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三部分,按照目前补贴政策及实施计划,如果要完成全市13.98万户改造任务,需要政府配套资金约4亿元至4.6亿元。农村居民积极性不高,即使取暖电价有优惠补贴,并实行峰谷电价政策,但农村住宅实际供暖面积远大于65平方米,选用设备的功率就变大,设备费用就变多,而国家专项资金和政府配套资金是不变的,农户投入及运行费用较大。 提案建议,完善资金支持政策,降低项目投入及运行成本,制定政府、电力企业和用户多方共赢的市场分摊机制,根据农户清洁取暖成本增加部分,合理确定补贴周期,争取清洁取暖更优惠的电价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取暖用电价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根据电网实际承接能力和农村“煤改电”的特殊性,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确保电网改造项目精准实施。 提案还建议,对已实施“煤改电”的农户,通过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其对现有无保温房屋进行保温隔热改造,有效降低能耗和清洁取暖成本。争取实施农村房屋节能改造项目,引导农户按照《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升新建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提高节能建筑普及率。加强农村煤改电项目资金监管和产品质量,严肃工程纪律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格资金审批、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中央、自治区补贴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使用安全。严把产品质量,对中标产品进行抽样强制性检测,坚决避免不合格产品进入项目施工,确保“煤改电”工程中的产品质量有保障、经济环保有保障、安全便捷有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12/t20241226_959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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