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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提升租住群众生活品质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安居是高品质生活的基础,安居才能乐业。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当前,克服重售轻租、推进租购并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群众住房之困、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期,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性调研。从调研情况看,随着城镇化持续推进,各地特别是大城市租房群众规模日益庞大,全省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近10%,西安市达到16%,住房租赁市场已成不可或缺的住房供给渠道。租房成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调研显示,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发展程度不高。市场供应主体仍以个人出租为主,租赁房源普遍呈现“小而散”情况;由于新建改建住房租赁项目投资大、资金回笼慢、税负(约占实际收入25%)较重、利润低等原因,房地产等企业进军租赁市场意愿不强,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租赁市场发展。二是供需结构失衡。突出表现为两个不平衡:一个是市场租赁住房表现为结构不平衡。大户型、高租金房源供大于求,小户型、低租金、高品质房源供给不足。另一个是公租房等表现为区域不平衡。西安、咸阳等市供需矛盾较大,西安市去年年底尚有公租房轮候对象5万余户。三是政策措施滞后。由于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相关配套政策跟进不及时,突破现有规定阻力较大,影响了租赁市场发展特别是西安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四是监管亟需加强。各有关部门往往单兵作战,不能有效发挥合力;市场监管平台服务功能欠缺、信息共享不足、使用率不高;市场规则不健全,租赁合同网签不具备强制性,群众认可度不高,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覆盖率低,导致对市场房源供给缺乏全面监管。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

  一、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对当前全省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存量底数、政策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尽快制定新阶段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总体意见和配套措施,适时制定《陕西省住房租赁条例》,推动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

  二、支持企业参与,丰富供给主体。按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支持各类企业参与住房租赁业务,构建多元化市场供应主体;注重发挥政府和国企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市区两级成立国有租赁住房运营公司,支持国有企业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房产,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

  三、拓展房源渠道,增加市场供给。支持机构盘活区域存量住房资源,提供租赁关系稳定、条件良好的长租式品牌公寓;把租赁用地纳入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低成本租赁用地供应;推进新建商品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逐步在设区市建立商品住房配竞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制度。

  四、注重分类施策,精准保障供给。因地制宜推进公租房建设,西安、咸阳等轮候对象较多的市应结合棚户区改造增加供给,人口净流出城市则应加强研判、稳步推进;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坚持小户型、低租金原则,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解决好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五、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健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落实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实现住房租赁交易全流程监管;健全住房租赁监管联动机制,明确住建、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网信等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

  发言人:王宝成

  职 务:省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sxzx.gov.cn/zxhy/cwfy/ktfy/43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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