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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针对性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天津市政协 作者:佚名

  蓝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显然,对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稳定统一、激励少数民族大学生积极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都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我市各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对少数民族大学生日常管理以及开展的相关社会实践中,也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尚未完全形成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合力。落实“大思政”任务的各相关部门之间对此问题还未形成成熟且运转顺畅的机制,统一谋划、协同作战的育人格局尚未形成。
二是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精准度不够。目前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思想政治课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考核方式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实际特点,针对性不足。
三是对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中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不够充分,尚未实现该教育的“泛在”。
四是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过程中,少数民族大学生优秀骨干分子作用的发挥不充分不平衡。
经过分析上述问题,原因如下:
一是部分学校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重视不足。少数民族大学生需要解决的是学业压力大、家庭经济状况相对欠好、环境适应能力不强等问题,学校则在这些方面投入的力量“重”,其效果可视度更强,而在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上投入的力量“轻”。
二是相关教育者能力水平不足影响对少数民族大学生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效果。一部分干部教师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涉及的相关内容如中华民族史、国家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习俗等内容不会讲、不愿讲、不敢讲。
三是关于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尚未科学建立,存在干不干、干得好与干不好也不会怎么样的消极心态。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高校主管部门要明确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三全育人”格局的要求之中。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统一策划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方案。统一协调各部门如意识形态工作部门、统战部门、学工部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门的力量,研究落实学校党委的要求,各部门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教育有依据、做事有内容、效果可检查、优劣可奖惩的良性循环局面。
二是提高教育者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本领。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系统培训;可以采取相关人员到有代表性生源地的民族地区挂职锻炼等措施,增加其感性认识,增强其经历的说服力和亲和力;可以从民族地区的高校、机关“共享”一部分师资干部力量,促进校校、校地之间的互学互鉴,实现共同提高。
三是增加投入添置硬件,增加力量健全队伍,用好信息化手段。广泛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手段,实现对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泛在”。还可以通过主题设定各种能够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比赛,让少数民族大学生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主角。
四是有意识有计划地培育、选树和运用好少数民族优秀骨干大学生,发挥其模范带头和辐射带动作用。

  (发言者蓝海系市政协委员,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原文链接:http://www.tjszx.gov.cn/yzjy/system/2021/06/02/0300036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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