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议政建言 > 正文

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案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建议案

  (2020年9月2日政协第十二届

  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部署要求,省政协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列为今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部分委员、专家学者通过5市7县(市、区)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网络议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深入调研和协商,并与10个县(市、区)政协开展协同调研。向省政协常委、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市政协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征集大会发言,开通“民声连线”,广泛听取民意。调研组一致认为,经过多年共同努力,我省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走在了全国前列。但对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28字要求,我们还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弱项、补短板、提效能。

  一、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四梁八柱”

  1.强化“一核多元”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各级党组织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以多元主体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体制。突出党建引领,明确各级党委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责任,建立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健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上下贯通的领导机构,构建“乡镇(街道)党委、社区党总支、小区党支部”三级基层党组织架构,实现党组织网络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强化政府主导,依法将基层社会治理具体内容纳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市、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社会治理的权责,探索建立扁平化治理模式,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实行多元共治,通过制度激励、市场化手段,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建设“一专多能”的工作队伍。从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加强网格员、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职业定位、职责内容、选聘方式、职业保障、职业前景、考核奖惩等。借鉴黄岛区、利津县、莘县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网格员、调解员队伍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责任清单、界定工作边界,探索实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队伍发展路径,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网格员、调解员队伍。在高等院校开展社区治理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为城乡社区治理储备专业人才。将网格员、调解员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岗前培训、在职学习、短期轮训全过程培训体系,培养稳定的职业网格员、调解员队伍。

  3.实现“一门受理、一网统办”。按照“一张网全融合、一中心多功能”的思路,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实体+云端”的“一门式”工作平台。实体方面,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整合各类诉讼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多中心合一的多元化解矛盾服务中心,实现“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云端方面,按照跨领域、跨层级、跨隶属关系和一体化、智能化、交互式的标准,引进云计算及人工智能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系统互通、数据互通的“山东省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建设,实现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一网统办”。

  4.修改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全省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建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山东省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尽快修订《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加快《山东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立法进程。借鉴北京市“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立法创新做法,尽快修订《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从行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5.构建社区多元共治体系。发挥社区党组织堡垒作用,健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业委会建立,制定攻坚提升计划,尽快提升业委会建成比例,参考武城县“红色业委会”做法,依托小区和业委会建立党支部,通过小区党支部与业委会交叉任职,小区党支部书记和业委会主任“一肩挑”,提高党员业委会成员比例等措施,让业委会“红”起来、“活”起来。打造红色物业,借鉴潍城区、单县做法,通过社区成立物业公司,在物业企业建立党支部等方式,把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推动物业企业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等协调联动,打通服务社区居民“最后一米”。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采取项目化运营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认购社区服务项目,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开展群防群治,组织社区干部、下沉干部、楼长、居民骨干、物业职工、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实现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维护社区稳定,服务社区群众。

  6.完善应急治理体系。新冠疫情冲击下,基层应急治理能力的短板与不足凸显。应加快推进《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立法进程。建立科学的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智能化监测、分析、预警平台,全力做好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案。立足平战结合、无缝转换,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实现社会治理从日常管理向应急治理快速切换。加强应急队伍专业化建设,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全员参与的积极性,构建配合有序的应急治理共同体,让社会治理优势更好转化为应急治理效能。

  7.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纳入各级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基层社会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制定出台奖惩措施,明确细化奖励具体标准。广泛引进和运用第三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监督考核的公平公正。

  8.强化社会信用体系。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通过“网格化+信用”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发挥《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法治保障作用,用足用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相关措施,构建以社会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治理机制。立足山东、放眼全国,抓住建设“信用中国”的机遇,构建互联互通的信用共享平台,为加强社会治理提供信用数据支撑。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9.织密织细网格。精细化建网,科学制定网格划分标准,细化居委、村委、街面等基础网格,细分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商业等专属网格,建立“基础网格+专属网格”模式,实现网格设置精细化。标准化操作,逐项梳理网格职能部门职责清单,健全网格任务事项清单,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手册,统一网格事项办理操作流程和工作标准。高效化运转,建立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检查督促、结果反馈闭环式网格事件处置流程,实现网格运转高效。数字化赋能,通过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5G等现代科学技术,使社区交通管理、物流供应、应急灾备、信息溯源、人员健康等全面数字化,提升网格治理效率。最大化服务,将网格化管理与水、电、气、暖、网等公共服务行业的业务优势相结合,推动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进网格。

  10.推进力量下沉。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基层治理乡镇(街道)统筹、部门下沉、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借鉴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浙江“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经验,将市场监管、应急、环保、卫生、城管、公安、公共服务等县(市、区)一级执法力量进行整合,通过委托执法形式,把队伍下沉到乡镇(街道)、社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执法力量。治理资源下沉,充分发挥驻社区单位资源优势,建立与街道、社区联席会议制度,让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沉到社区。治理力量下沉,把辖区内所有下沉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员编入平时基层网格,实行常态化管理,探索“平时植根基层、战时召之能战”的新体制。

  11.重视“由心而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社会心理服务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推广胶州市试点做法,以基层网格为平台建立心理服务网络,制定健康心理行动实施方案,把心理服务嵌入各级综治中心(多元化解矛盾服务中心),建设专业型、应用型、志愿型服务队伍,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实现社会治理从“硬治理”向“软治理”的转变与结合,最大限度从源头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12.激发自治活力。提升群众自治参与度,完善群众参与自治的激励政策,通过“文明银行”、积分政策、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增强群众参与自治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归属感,调动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群众自治平台,村(居)委员会采取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模式,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事前听证了解、事中多方协调、事后评议监督,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搭建群众自治信息化渠道,通过开发手机APP、设立微信小程序等,建立集政策宣传、决策议事、协商监督、党员活动、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平台,把互联网的优势释放到群众参与协商决策的自治活动中,提高群众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加快探索制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和村居自治公约指导规范、自治程序指导规范,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质量和效率。

  13.突出道德教化。充分发挥德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载体,以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为抓手,广泛推荐宣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推广曲阜市“和为贵”经验做法,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家风家教建设,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德治生态。

  四、推进基层协商

  14.建立完善协商民主体制。民主协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在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寻求广泛共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推进、社会参与、服务为民的基层协商体制。省一级主要负责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完善的基层协商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议以党委名义制定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基层协商主体、协商主题、协商流程、协商建议办理机制、持续跟踪问效机制等。市一级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市域内基层协商工作整体规划,细化协商工作规范,加强工作指导。县一级全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工作,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引导基层干部把协商民主工作融入日常、用在经常,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协商+”向“+协商”转变。

  15.加强协商民主规范化建设。推广济南市做法,搭建各级协商平台。规范平台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网格—楼院”四级组织体系,分层建立协商议事机构,实现协商平台全覆盖;搭建网络协商平台,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商治理模式,提高协商主体的参与度和协商效能。规范办理机制,建立协商问题分流办理、监督评价机制,对超出本级职责范围、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事项,逐级上报解决。注重品牌建设,培育地域协商文化,把基层协商工作与地域特色文化相融合,实现协商由“盆景”变“风景”。

  16.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开放政协协商。发挥好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把党政领导和部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以及其他协商主体邀请到政协协商,用高效集约的协商方式,围绕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寻求“最大公约数”。助推基层协商。依托政协协商组织性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高、协商主体专业等优势,把成熟的协商制度规范推广到基层协商之中,强化对基层协商的引导和带动,推动基层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智力基层协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将委员履职触角延伸到基层,围绕群众关切开展调查研究、征集民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真正把基层协商的“最后一公里”筑牢做实。提升协商意识。在各级政协特别是市级、县级政协搭建品牌化协商平台,在全社会倡导协商精神、培育协商文化、营造协商氛围,提高协商的群众信任度、各界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17.坚持源头治理。畅通表达渠道,建立群众利益至上的公共决策机制,让不同利益群体在政策、决策出台前充分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媒体热线、12345等渠道作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科学研判评估,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施行重大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落地的前置条件。推广潍城区“平安指数”经验,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矛盾纠纷数据的分析研判,做到提前预防、精准预防。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能动作用,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走深走实。借鉴平度市“无讼村庄”做法,深入开展“以调说法”活动,培养多元解纷意识。

  18.协调联动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各级多元化解矛盾服务中心作用,以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的方式,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链条,提高化解纠纷效能。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健全纠纷告知、劝导分流、转接办理、信息共享、情况反馈等协调联动机制。推广安丘市“公开听证”经验,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律师、群众等多主体参与,实行“听证+三调”“网格化+听证法”等模式,变“背靠背”矛盾调处为“面对面”公开听证。

  19.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相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设立单位,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借鉴新泰市做法,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明确调解范围,加强业务指导,确保组织健全、运作规范。推动和支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巩固发展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调解工作基础上,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商事、物业、旅游、消费、互联网、金融、保险、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2175/202104/70f00a75-f594-4871-a96f-4fc8fe63142b.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