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人脸识别门禁 防止个人信息“裸奔”的提案
提案回顾: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马晓宏提交了《关于规范人脸识别门禁,防止个人信息“裸奔”的提案》,建议加强个人信息全过程监管,建立个人信息收集审查制度和个人信息安全性审计,从源头保障广大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提案答复:多管齐下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披上“保护衣” 近日,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和协办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协商后,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区小区使用人脸识别情况开展调研。目前,我区有近2000个小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银川市城市智慧化建设实施意见》将是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作为智慧小区评选的加分项,调动了一批地产企业在其建设运维的小区中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 目前,我区小区人脸识别系统在开展过程中,相关物业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和个人信息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采集个人信息,存在超范围采集情况。未对采集的个人信息采取加密等措施进行安全保护,受到网络攻击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较大。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若干措施》,并向各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专家和律师征求意见建议,对《若干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今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求《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考虑到国家有关规定法律效力层级更高,规定内容更加科学合理,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在征求提案人同意后,决定待国家管理规定正式下发后,推进国家政策在宁夏落地落实,不单独印发我区管理措施。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将继续协调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安全监管,指导督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履行备案手续和安全保护义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做好整改。把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作为安全宣传重点内容之一,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让网络安全宣传深入人心,切实提升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网络安全宣传浓厚氛围,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全社会共识。(记者 张红霞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11/t20231130_803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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