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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 提升全流程综合管理水平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3-12-24 来源: 宁夏政协网 作者:佚名

  

  

   提案回顾: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严玉华提交《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治理,提升建筑垃圾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全流程综合管理水平的提案》,提出规范资源化利用市场,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 实现建筑垃圾源头消减、过程可控、末端可治等意见建议。

  

   提案答复:多举措让建筑垃圾既“减量”又“增值”

  近日,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答复介绍,自治区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系统推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畜禽粪污、工业固废、电子废弃物“六废联治”,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完善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在矿山修复、道路建设及环境治理等领域利用方式,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在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的全流程综合管理水平。

  在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方面,《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章,对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作出专章规定,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范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以及相关设施、场所的建设和运营等,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银川市等地相继出台《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银川市关于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渣土车运输管理制度》等,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水平。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施工技术标准》,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纳入绿色工地创建指标体系,指导各地开展绿色策划、实施绿色设计、推广绿色施工,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着力提高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各地认真落实《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将建筑垃圾产生时间、地点、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事项报所在地县级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等规定,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准运许可管理,要求企业按照核准处置,做好按照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密闭化运输,严禁运输车辆超高、带泥运输,运输过程中实行视频和导航定位系统监控,坚决杜绝道路遗撒及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

  我区将加快《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尽快印发《关于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利用的工作方案》《关于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的实施意见》。 (记者 单 瑞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12/t20231221_815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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