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管理的提案
提案回顾:2023年,自治区政协委员曹彦龙提交《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管理的提案》,建议加快推进预付卡地方立法工作、建立保证金和失信商家“黑名单”制度,真正做到预付式消费有法可依,监管部门执法有据。
提案答复:加快推动预付式消费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近日,提案主办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为进一步规范预付卡管理,整治预付卡发放乱象,我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向商务部上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通单用途预付卡账号的请示》,申请为全区22个县(市、区)开通单用途预付卡账号,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备案管理,认真梳理本地区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行业发卡规模大、使用网点多的大型发卡企业,督促尚未备案的企业尽快完成备案,做到“应备尽备”,监督企业规范预付卡管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截至目前,我区共备案规模以上预付卡企业16家,2023年第二季度各企业实际存管资金2700万元。 在畅通渠道,妥善处理消费投诉方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全区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提质扩面行动,通过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服务品质提升行动、消费纠纷化解效能提升行动、消费权益保护共治效能提升行动、消费教育引导扩面行动、“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扩面行动,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力、生产流通全链条推进,推动放心消费扩面提质增效。 答复介绍,我区还充分发挥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合力,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在职能交叉、相互关联的行业中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统筹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对违规发放预付卡企业相关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实施联合惩戒。近年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等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检查发卡企业1287家次、个体经营户742户次,引导发卡企业备案141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起,行政处罚4起,行政约谈4人次,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核查处置3起,退费0.53万元,罚没款1.1万元。 我区将借鉴其他省市做法,会同自治区有关行业部门深入调研,按照商务部即将修订出台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尽快制定我区实施意见,做到预付式消费有法可依,监管部门执法有据。同时,充分履职尽责,联合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多渠道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记者 单 瑞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401/t20240109_82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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