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玲: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 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所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为此,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思想观念。开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司法所工作的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协助基层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开展基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二是厘清职责任务,优化落实措施。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司法所权责清单”,聚焦辅政性、执行性、保障性职能的侧重点,持续做强主责主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其他司法、执法机关协作配合,鼓励和培育社工组织参与,提升管束能力和矫正水平,让更多受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当前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增强普法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合理配比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规范执行基层政府交办事务,发挥好统筹法治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等综合职能。
三是深化分类建设,加强人员配备。整合优化现有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持续抓好司法所分类建设,根据人口密度、城镇化水平合理调配司法所力量。探索建立首次入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司法所任职的制度性规定,提升基层工作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深化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适当提高司法协理员待遇,广泛吸纳村干部、法律援助律师、返乡大学生等弥补专职人员不足。
四是建设信息平台,推动数字赋能。加强司法行政基层治理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在现有数据平台基础上,继续创新完善司法所数字管理和服务功能,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司法行政法治统筹、风险管控、公共服务的整体效能。建立矛盾调处、重点人群管控、公共法律服务等智能联动指挥平台,提升分析、预警、调度的精准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4/07/04/020558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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