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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 江西省政协 作者:佚名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需多措并举、协同发力,不断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作用。

  一是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建议制定出台“对不从事本职工作的司法所长不得领取政法津贴,未满三年需调整的由县区组织部门提前向市司法局备案”等相关规定,作为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述职评议的内容,评议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从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推动其扎实履职,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二是切实提升能力素质。持续建立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骨干培训、县级常规培训的培训体系,办好办实“金牌调解”大讲堂。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力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工作人员开展在职教育。如新余市在全省创新开展“司法所长跟班学调解”活动,常态化选派全市司法所长到市医(校)调委跟班学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分宜县出台规定,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予以2万元奖励,可学鉴。

  三是科学规范任职条件。《江西省司法所条例》已经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重点调研项目,建议明确司法所长应当从有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或有法律学习背景的人员中选任。司法所长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成为干部提拔成长的跳板。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位岗位准入规定,优化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逐步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工作一线。

  四是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是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参照当地公安辅警、法院书记员的各项保障政策,建立完善动态的薪资增长机制和考核机制,不断激发司法协理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壮大专业服务队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制度,探索“校所合作”“站所合作”等路径,充分发动老党员、“法律明白人”、法官、检察官、警察、大学生等加入公共法律服务团队,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来源渠道。通过采取机关工作人员下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校所合作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4/07/04/0205585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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