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政协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社情民意 > 正文

亟需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教育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九三学社社员,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健反映,近年来,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化工学院等多所高校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暴露出高校实验室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实验室使用把关不严。未经授权进入实验室和随意操作仪器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没有进行足够的安全教育。甚至,一些低年级学生,在完全没有安全意识的情况下盲目进入实验室从事危险实验。因此,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就没有平安校园的建设。

  二是实验室安全细则落实不到位。已有的实验室安全须知得不到良好执行。建设年代较为久远的实验楼,因历史遗留问题,安全设施不完备,实验条件不充分,办公条件简陋,常识性实验安全守则落实不到位。

  三是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疏松。安全检查往往流于形式,当其它地方出现了安全事故,才意识到安全检查的必要性,但是并未根除不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一、统一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针对不同类别的实验室,建立分门别类的安全细则。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事前通过学习教学视频了解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模拟训练,熟知实验过程和操作要点,确保操作步骤正确有效执行。

  实验室采取划片管理,各片实验区域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负责人制定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措施,对违反实验安全细则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采取责令其停止实验等处罚,避免事故发生。实验仪器负责人定期维护、保养仪器、及时排除故障,避免因仪器设备故障而导致偶然性事故发生。

  实验室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实验垃圾分类归纳,不同种类试剂垃圾分开放置,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二、制定严格的实验室准入制度

  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准入和授权制度,并落实严格登记制度,只有经过安全训练和PI(是指对所负责的项目有主导权和知道权的个体)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实验项目或者合同结束后,需撤销授权。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新人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之前,需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视频教育和测试,考试通过后方可授权开展实验工作。在开展具有放射性或生物危害等实验之前,要分别通过对应的安全教育和测试。实验服的定期清洗和回收必须落到实处。

  三、建立实验室安全评估和管理机制

  由学校设立研究安全办公室ORS(Office for Research Safety),制订评估规则,新建实验室必须通过第三方评估后才能允许投入使用。对现有实验室进行安全评估,不符合实验规范的实验室要求关闭和整改。研究安全办公室统筹协调全校范围内实验安全相关事宜,确保实验室安全细则能够执行和落实。针对实验室进行定期安全讲座和培训,让更多人有更多机会了解到实验安全的重要性,养成遵守安全规则的自觉性,避免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27/202103/b43fb5ad-430a-42bd-8780-e15b96d9b153.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协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政协法制网 zx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