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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2-01-22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基础。为探索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发展水平。一要抓住党支部建设这个“牛鼻子”,选配好村两委班子,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党支部考核重要内容。二要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指导镇村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制度,相关部门要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的同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利益分配、经营发展的示范章程。三要优化考核评估机制,增加乡村振兴质量考核中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比重,既要把村集体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资金使用等作为考核指标,也要加强低收入村转化的考核。

  二、创新发展思路,拓宽村级经济空间。一要创新经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股份公司,引入职业经理人,提高集体资源开发、资产经营、资金投资效益。二要放活村域资源使用权限。深入开展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依法依规将农村沿路空间、沿河空间、村庄内外空间等可开发利用资源的经营管理权赋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要坚持精准扶持。加大财政奖补、人才引进、技术推广力度,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等进行合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三、突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设立一定的奖励资金,在抓好集体经济零收益村转化的同时,更加注重低收入村的帮扶提升。二要健全金融支持办法。有针对性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简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担保融资具体办法,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三要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划转及后续经营过程中税负过重的问题,提出分类实施意见。

  四、深化改革举措,不断激活内生动能。一要完善股权权能。总结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有益经验,加快改革探索、试点示范,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和管理办法。二要鼓励多元发展。引导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入股或者参股各类市场主体。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混改,实现集体经营性资产多元配置。三要加强规范引导。上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村级组织负责人工作的示范引导,全面落实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

  五、加强人才建设,优化农村经营管理。一要注重经管队伍建设。采取招录、调剂或聘用等方式,优先充实优秀人才到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中,切实解决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偏弱、管理人才匮乏等问题。二要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村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突出党的农村工作各项方针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法规的培训,以及企业管理、农村实用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三要注重完善激励机制。落实村干部“三项机制”,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壮大与村干部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从集体经营性年度盈利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奖励村干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原文链接:http://www.sxzx.gov.cn/zxhy/cwfy/ktfy/44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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